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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曾反映,其家中分類出來的鐵罐、玻璃瓶、利樂包等垃圾雖然可回收,但收廢品的人卻不願意要。王亮攝
南方日報訊(記者/黃少宏實習生/蒲美辰)可回收物也沒人要?昨日,廣州市城管委組織固體廢棄物處理公眾諮詢監督委員會考察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考察中,有運營商『吐槽』低值牛奶盒、玻璃瓶處理成本大,雖有企業和物業公司合作處理,但也是虧本運營,面臨『無人要』的困境,呼吁政府出臺扶持政策。而專家則建議,政府要盡早制定強制回收目錄,約束生產者,發展循環經濟。
利樂包玻璃瓶都可回收
低值可回收物處理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據了解,目前很多低附加值的垃圾以其回收工作量大、回收價格偏低,使得回收率偏低。以玻璃為例,收買佬回收一噸去賣只能賣到180元,所以這項物品回收乏人問津。有市民曾反映,其家中分類出來的鐵罐、玻璃瓶、利樂包等垃圾雖然可回收,但收廢品的人卻不願意要。
不過,昨日上午,委員們在蘿崗區萬科新裡程小區卻看到了不一樣的現象。該小區裡有完整的垃圾分類、分揀、廚餘就地處理模式,其他地方不要的玻璃瓶、利樂包、塑料袋,都收集起來進行循環利用。玻璃瓶回收後進行清洗、打碎、熔爐重新制作玻璃。利樂包重新用來制作可再生紙張。塑料袋在清洗後造成顆粒,作為重新做塑料的原材料。
據了解,該小區這一獨特之處得益於物業服務企業與再生資源回收企業之間『強強聯手』。萬科物業與萬綠達公司聯合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並在小區內設有規范的資源回收便民點、垃圾二次分揀點。小區的物管處設置了可回收物上交兌積分換禮品的服務,小禮品10分起兌,各種可回收物明碼標價:報紙1斤1分,利樂包2斤1分,玻璃瓶10個5分,易拉罐10個5分。小區裡的小朋友都很有積極性,物管處的積分登記表足有3厘米厚。在小區專設的垃圾分揀房,萬綠達公司還專門僱傭了2名環衛工人,每天分兩次對小區收上來的分類垃圾進行破袋分揀。廚餘垃圾塑料袋也被單獨拿出來歸成一堆。分揀後的廚餘垃圾部分被投入廚餘處理機進行堆肥。昨天參加考察的委員、萬綠達公司的總經理助理黃鋒在現場呼吁政府,出臺實際政策鼓勵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利用。黃鋒表示,玻璃的循環利用成本和用新材料制作的成本差不多,但玻璃由於質量重,要耗費更多的人力物力去收集、運輸,這就造成了玻璃循環利用是項虧錢事業。利樂包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循環利用成本比新造紙要貴20%—30%。只有塑料袋回收利用是微利的,但是制作工藝對污水處理的要求很高,投入不少。『如果政府能出臺鼓勵政策,甚至是把垃圾減量後節省的垃圾處理費獎給循環利用企業,會有更多的人願意投入到這塊的回收、利用,垃圾減量效果也更好。』
生產者須回收產品廢棄物
那麼,對於『低值回收物無人要』的難題該如何解決呢?專家指出,《循環經濟促進法》其實已經為此提供了答案——生產者責任延伸至回收環節。
有專家指出,以往產品的生產者主要對產品本身的質量承擔責任。現代生產者的責任,已經從單純的生產階段、產品的使用階段,逐步延伸到產品廢棄後的回收、利用和處置階段。因此,循環經濟促進法對以生產者為主的責任延伸制度,作了原則性規定。根據規定,生產者自行回收、利用和處置,或者實行委托回收利用和處置。其中,生產列入強制回收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必須對廢棄的產品或包裝物負責回收,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利用。
與此同時,《循環經濟促進法》也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制定強制回收目錄和管理辦法。
此外,還規定消費者應當將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交給生產者或委托回收的銷售者或者其他組織。
不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循環經濟促進法確立的是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它的有效實施,還需要國務院及其部門,各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制定相關的配套規定。
全國人大代表邱繼寶建議,及時出臺更加具體、全面的實施細則,使《循環經濟促進法》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