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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在線專稿:美國洋蔥新聞網8月22日報道,根據美國布倫南司法中心(the 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統計,自從2011年1月1日以來,美國41個州已經引入180部法案限制或剝奪選民投票權。其中許多法案要求選民必須攜帶身份證去投票。批評家稱,這些法案的目的是剝奪青年、少數族裔以及窮人的投票權利。
洋蔥新聞網還“盤點”了一些比較有爭議的限制選民投票法案,實際上其所列的法案大多爲杜撰,意在通過誇張反諷,提醒人們關注選舉公平。
內華達州:投票站不再提供選票,選民必須自己攜帶選票。
俄亥俄州:選民必須出示有效的共和黨黨員卡。
田納西州:所有註冊選民必須有一名看起來正常的同事陪同,證明其的確冷靜,然後纔可投票。
肯塔基州:投票站的工作人員由選民的高中女朋友或男朋友組成。
阿拉巴馬州:選民被要求正確猜出投票監督員正在思考的數字。
俄勒岡州:選民必須給出五個投票的理由。
明尼蘇達州:在進入投票亭前,每位選民被要求必須爲下一個排隊投票的選民想出一個限制其投票的措施。(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