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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開封市龍亭區法院日前透露,製造趙作海冤案的6名被告人已被該院一審宣判,目前開封市中級法院正對此案進行二審。
2010年4月30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趙振裳在失蹤13年後,回到了村中。而此時,因“殺害趙振裳”被判刑的趙作海正在監獄服刑。此事經媒體報道後,趙作海5月9日被無罪釋放。2011年5月27日,開封市龍亭區檢察院對製造趙作海冤案的6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6名被告人分別是:王松林,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郭守海,系商丘市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幹警;丁中秋,被捕前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羅明珠,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周明晗,被捕前任柘城縣公安局控申大隊指導員,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幹警;司崇興,被捕前任柘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法院審理認爲,6名被告人在辦案過程中對趙作海組織、實施了刑訊逼供,導致趙作海被錯定爲殺人兇犯的嚴重後果,其行爲已構成刑訊逼供罪。6月26日,龍亭區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松林、郭守海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丁中秋、羅明珠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司崇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周明晗被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目前,開封市中級法院正在對此案進行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