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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茂高速延安段交通事故致死36人,滬蓉高速廣安境內麪包車追尾大貨車致死12人!不用想曾發生的,只看剛發生的這兩起特大惡性交通事故,就足以讓人渾身發涼。
屢發的公路慘劇,公衆給了它一個名字——“公路礦難”。因爲它如同礦難一樣,具有羣死羣傷的“猛烈性”、無法預料的“突發性”和總有人的因素在內的“人爲性”三個特點。但在一定程度上,“公路礦難”比礦難更可怕,更難治。
煤礦的安全生產有一定地域,有一定章法,如果真能做到“點對點”地死盯,安全就有了保障。但在公路運輸中,影響到安全的因素太多了。運輸公司的管理合格嗎?駕駛員資質合格嗎?應急處理能力合格嗎?車輛的堅固性合格嗎?制動系統合格嗎?輪胎合格嗎?路面合格嗎?高速公路信號系統合格嗎?旅客攜帶物品合格嗎?高速路上同行的其他車輛、司機合格嗎?……
遠的不說,自去年京珠高速特大事故致死41人後,有關部門已是“七令八申”地強調運輸安全,交通部、公安部、工信部、安監總局等都曾出臺多條舉措。但事實是,不管幾令幾申,還是一次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都沒有堵住“公路礦難”。這就很讓公衆懷疑是“藥不對症”。
治理“公路礦難”的難度比煤礦的要大。因爲它沒有地域性,也沒有固定的生產流程可尋。在現代運輸體系下,運輸安全的治理不是某一個部門的事,不是某一個省市的事,是個全局的事。如果老拿舊思路來治理新問題,療效可能不會好的。(文/東劍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