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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基本完成
日前,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外宣佈,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努力,我國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一步,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工作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完成。
通過清理規範,全面掌握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解決目前一些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不規範、編制管理不嚴格等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機構編制管理,優化資源配置,爲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王東明表示,對於設置過於分散、規模過小、職責相近、重複設置的事業單位,要從實際出發,予以整合。對職責任務萎縮或大量空閒兩年以上的事業單位,要相應覈減編制。
據悉,對現有事業單位進行清理規範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前提和基礎。接下來,現有的事業單位,將按社會功能被劃分爲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爲行政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逐步轉爲企業,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