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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羣衆對公安出入境管理服務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進一步方便異地就業、就學人員就近申辦出入境證件,公安部決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重慶等六市開展爲非本市戶籍就業、就學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工作。昨日,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獲悉,從9月1日開始,在本市就業、就學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簽註、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註的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換補發證件、證件失效重新申請以及證件加註)。但究竟異地出入境證件應該怎樣辦理?申請人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時限有多長?昨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人予以解答。
申請流程及辦理程序
據介紹,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代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接收申請材料,並製作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進行審批。對於弄虛作假騙領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
1、非本市戶籍在津就業、就學人員辦理出入境證照申請手續的地址及時間?
答:在津就業、就學人員辦理出入境證照申請手續須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一樓接待大廳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照專門窗口提交申請。受理時間爲週一至週四9時—17時,週五至週六9時—16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爲:天津市河北區壽安街19號,諮詢電話爲022-24458825。
2、非本市戶籍就業、就學人員申領出入境證件時限多長?
答: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將在受理申請後的30日內簽發出入境證件。被告知不予簽發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依法享有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須提交哪些材料?
答:在本市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須提交的材料包括: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暫住證(或暫住證明),以及“天津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查詢清單”原件及申請當月前連續一年的繳納情況複印件,本人社會保險繳存地的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區縣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個人)”,並加蓋公章。
4、非本市戶籍大學生如何辦理出入境證件須提交哪些材料?
答: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學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須提交的材料包括: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就學院校學籍主管部門開具的“在學證明”,並加蓋公章(院校名單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