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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偉通訊員魏鬆耀)“你們是怎麼找到這來的?”高某面對“從天而降”的執行法官一臉驚愕。8月30日上午9時,靈武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終於找到了長期躲避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高某。高某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教育下,決定當場履行拖欠申請人劉某的撫養費3000元。
2008年11月,靈武市人民法院判決高某之子由劉某撫養,高某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給劉某,直至高某之子年滿18週歲。但自從2012年1月開始,高某便不再向申請人支付撫養費,爲了保障高某之子的合法權利,劉某於2012年6月向法院申請執行。
靈武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卻發現高某的居所早已人去樓空,執行法官只好去高某的工作單位瞭解情況,這才得知高某早在數月前就不在該單位工作了,只聽說在靈武市城北租房住,具體地點沒人清楚。
執行法官經過長時間的調查終於找到了高某。
“你躲到哪裏都能把你找出來。”執行法官說道。最後,高某在執行法官的教育下,願意當場履行拖欠了兒子6個月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