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距離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的最後期限還有將近3個月,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經完成了《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稿的起草工作,在草稿中,購置政府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須和政府“按份”共有產權已然成爲剛性規定,這意味着購置型保障房的牟利空間將被基本清除。
在《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稿修改、送審的同時,國務院、住建部已經確定“鼓勵地方政府對保障住房先行立法”的政策口徑。畢竟面對迅速增長的保障性住房開工規模,單純等待複雜的國務院立法複覈程序,已然不能確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環節的公平與高效。據中國經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