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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農村的陳曉梅與丈夫王海達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1995年陳曉梅外出打工,16年沒有回家。2011年陳曉梅回到家裏,卻發現老公已與一女人同居多年,並生育一女。陳曉梅被老公拒之門外,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老公重婚。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法院審結該起重婚案,一審認定王海達構成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以案釋法
據法官介紹,在案件審理中,王海達所在地的基層組織及部分村民,均向法庭出具關於王海達與陳曉梅的婚姻情況說明,證明陳曉梅十幾年不盡義務,王海達獨自一人撫養女兒的事實,並請求法庭對王海達不予處罰。
對於上述情況,法官表示,不管什麼理由,王海達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其行爲已觸犯刑律,構成重婚罪。法庭酌情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案情,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