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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說法
2012倫敦殘奧會於8月29日正式開幕,殘疾人的保護問題再次被全世界關注。在我國,殘疾人由於其生活和工作所遇到的特殊困難,受到政府和社會的特別關愛。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一個社會對於殘疾人的關愛、尊重、扶持、保護程度,體現着這個社會文明、友善的程度。
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爲了保障殘疾人更好地參與社會生活,平等的享受物質、文化產品,我們國家制定實施了一系列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和法規,在上學、就業、醫療、文化和福利方面對殘疾人給予特殊照顧,嚴格禁止歧視、損害殘疾人的行爲。
儘管近年來我們在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方面取得了顯著進步,但毋庸諱言的是,社會上損害殘疾人合法權益、侮辱殘疾人人格的行爲仍然時有所聞,比如侵佔無障礙通道、拒絕提供乘車優惠、對殘疾人升學和就業出臺歧視性規定等等,這說明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保護殘疾人的制度和法律。
從幾則案例中,我們欣喜地看到,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行爲都得到了糾正。這對廣大殘疾人也是啓示:遇有權益受到侵害,要挺身依法維權。
(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