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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月2日訊(記者張汝樹)本報8月31日報道了《一學生“跨欄”過馬路被車撞傷》的消息,9月2日,記者瞭解到,骨折的學生已做了手術,目前正在醫院靜養,而雙方家長則因爲交通責任未認定,在孩子的住院費用上產生了糾紛。
學生家長張先生說,孩子住進醫院後當天下午就做了手術,司機方交了2萬7千元的住院費用,可這兩天已經欠下醫院6千元的治療費用,他只能自己先墊上。司機介紹說,他當時開車無意撞傷這位孩子,是爲了避免撞傷更多的要跨過護欄的人,“8月31日,我父親找到孩子家長,要求把這些錢寫個收據,孩子家長不同意,這樣的話,如何支付醫療費就沒法算了,我們希望能通過交警部門分清責任”。
淄博前方律師事務所房律師介紹說,發生這種情況後,救人肯定是第一位的,司機在墊付了治療費後,孩子家長也應該開個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