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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月2日訊(記者孫婷婷通訊員張樹鵬邵振文)夏津縣劉女士新買不到一週的燃氣熱水器出水時忽冷忽熱,找店家協商更換卻遭拒。
據介紹,今年8月下旬,劉女士在夏津縣城一家水暖器材商店購買了一臺燃氣熱水器,安裝好後試用時覺得效果還不錯,沒有發現什麼異常。然而使用到第三天時,這臺熱水器的出水便開始忽冷忽熱。當劉女士找到該水暖器材商店要求更換時,商店老闆卻聲稱出水忽冷忽熱是劉女士家的水壓不穩造成的,堅持不予維修也不予更換。
劉女士投訴到夏津縣工商局,經工作人員調解,最終商店給劉女士更換一臺同型號同規格的燃氣熱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