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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吳志毅通訊員/劉銘)爲減輕企業運營成本,給企業營造更好的經營環境,從今年9月1日開始,仲愷高新區取消企業治安聯防費。此外,根據省物價局有關規定,仲愷高新區在今年8月1日起已經取消徵收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
根據2011年仲愷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情況,2011年,仲愷高新區各園區、鎮(街道)徵收企業治安聯防費共計約100萬元。各鎮(街道)治安大隊收取的企業治安聯防費無需上繳區財政,由各鎮(街道)財政自行安排,專款專用,主要用於治安聯防隊員的工資、福利、設備購置等方面支出。惠州市惠浦電子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黃煌蘭告訴記者,其所在公司屬於500人以下規模,以往每個月要繳納150元的治安聯防費,一年要繳納1800元。
仲愷高新區物價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9月份之前,各鎮(街道)尚在向個體工商戶、工商企業徵收治安聯防費。根據收費標準,各個體工商戶、工商企業根據企業規模大小,有不同的收費標準。“例如,桑拿浴室、採沙、採石場、生產性廢品回收行業等每個月要繳納500元的治安聯防費;國營、集體、個體合資工廠100人以下規模每月收取100元,101人至500人規模的每個月收取150元的治安聯防費。”
不過從今年9月1日開始,高新區將不再向企業收取治安聯防費。對於已經繳納2012年全年治安聯防費的企業,將按照“誰收費、誰退款”的原則進行退款。仲愷高新區物價部門有關負責人說,通過停徵企業治安聯防費,兌現對企業的退費政策,讓企業看到仲愷管委會爲企業減負的決心。繳費者可在2012年10月31日前憑繳費票據,到原收費單位退回已繳交2012年9月1日後的治安聯防費。
接下來,仲愷區財政部門將聯合區物價部門,測算取消治安聯防費該收費項目後各鎮辦治安工作的經費缺口,確保治安員的工資以及其他治安管理設施的投入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