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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幹部的獎懲升遷不由上級領導說了算,也不由組織部門某一兩次的考察一錘定音,而由幹部自己在日常工作、學習中累積起來的表現和成績說了算。9月3日,南昌市推出“百分制”考評機制,通過對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在日常學習、工作中的表現給出年度評價分數,以此作爲其獎懲升遷的依據。
打造核心增長極,幹部的帶頭示範作用至關重要,爲改變局部存在的領導幹部“不主動擔當、不積極作爲、不適應崗位”的現象,南昌市制定了《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暫行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將全市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及班子內正職、副職等縣級幹部列入考覈範圍。全年考覈實行百分制,採取綜合評價、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
根據“百分制”要求,受到相關部門問責的領導班子及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直接負責人,將在綜合得分中被扣分,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被羣衆舉報,經組織查實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綜合得分中扣10分;單位有人發生違反計生、綜治等情況的,單位領導班子及其主要成員、分管領導各扣10分。而在工作中主動作爲、積極創新,在招商引資、幹事創業中有重大實績的,也將根據相關細則予以加分。從2012年度起,市委組織部將根據綜合評分,對被考覈領導班子給出好、較好、一般、差4個等級的評價,好的評價控制在15%的比例;對被考覈幹部給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4個等級的評價,評定優秀的幹部控制在15%的比例。
此外,對於被評定爲“好”的領導班子,南昌市將提高該縣區、單位後備幹部的名額比例,幹部可予優先提拔使用。被評定爲“優秀”的副縣級領導幹部,可列爲正縣級後備幹部,並優先提拔使用。被評定爲“一般”的領導班子,將對其黨政正職進行誡勉談話。被評爲“基本稱職”的領導幹部,將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責成寫出整改意見。得分在60分以下,被評定爲“差”的領導班子,將對其班子進行調整,該縣區、單位幹部一年內不得提拔重用,縣級領導幹部當年不得評先評優。被評定爲“不稱職”的領導幹部,將按規定進行組織處理。(記者楊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