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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別有病,沒什麼別沒錢”,但既有病又沒錢該怎麼辦?8月30日正式公佈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爲可能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者撐起了保障傘。9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監會等六部委在北京聯合召開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啓動和部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
網民爲大病醫保新政的出臺叫好,更爲六部委積極引導貫徹落實的實際行動鼓掌。網民說,大病醫療保險將有利於中低收入者,但地方政府須儘快落實,相關細則須儘快出臺。
新政利好中低收入者
有網民認爲,大病醫療保險是一件有利於中低收入者的政策。對於那些被大病折磨的人們,總算帶來了絕地逢生的希望。也有網民表示,大病醫保的推出,意味着“基本+補充”的社會保險模式在“體制外”的醫療保險領域正式確立。
署名“陳志龍”的文章說,大病醫療保險作爲一項重要的社保制度安排,它的意義已不僅僅侷限在健康領域,另一個重要作用是提振消費信心。大病醫療保險的建立,是激活內需的推進器。
商業保險承辦是亮點
網民表示,大病保險新政告別了傳統模式,改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並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即通過行政機制和市場機制的對接,由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是值得肯定的。
署名“陳志龍”的博客說,新的覆蓋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一個重要的創新是利用基本醫保基金中的結餘部分,政府通過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能有效防止因大病致貧和返貧的突出問題,城鄉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也是社會公平的體現。
署名“唐鈞”的博客說,《意見》中提出的“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的做法很有新意。因爲這是在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設計中,首次正式地引入商業保險和市場機制。如果我們把“大病醫保”看作是補充醫療保險的話,這樣的選擇也可以說是符合國際慣例的。如果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視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保”則可以被看作由保險公司進行具體操作的市場化的“補充醫療保險”。這項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有兩大看點:即政府出面組織並進行監管可以儘量保證制度的可及性,而市場運作的保險公司則可以發揮他們專業性和市場運營的特長。
相關細則應儘快出臺
網民提出,大病保險新政只是提出了原則性、框架性要求,但對於民衆最爲關心的如報銷的具體流程如何等問題卻尚未見詳情,呼籲儘快出臺相關細則,並注意在落實中切勿“跑偏”。
署名“吳江”的文章說,對於大病醫保新政,公衆更需要的是一個細化而可操作,具備可持續支付能力的大病醫保體系。
新華網署名“時言平”的文章說,啓動並不意味着實現,大病醫保新政要成爲每個人的保障和福祉,恐怕還需假以時日去設計規劃。比如具體模式、地區差別、補貼途徑、中標方法、與其他醫療保障系統的對接……而要破解這些難題,讓大病醫保新政儘快成爲民生福祉,就必須堅持效率公平兼顧、公開透明的前提。
署名“晏慶盛”的文章說,人們最爲關心的是大病醫保何時能夠全面推行落實,民衆何時才能真正享受到這項利好政策。就大病醫保而言,因政策缺少“硬約束”,難免有些地方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讓這項利民政策變味、走形。因此,筆者認爲,在放權給地方的同時,推行大病醫保至少要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以督促各地儘快落實到位。(記者於璐整理)
(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