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無業男子將自己包裝成“廠長”騙取他人信任,隨後以能辦工作、攬工程為由,騙得現金35萬元。日前,該男子被紅橋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
本市無業男子劉某到紅橋區某浴園洗浴期間,與該浴園經營者高某相識。劉某謊稱自己名叫“劉寶軍”,並虛構其系天津開關廠廠長,騙取了高某信任。而後,劉某又編造謊言稱,其有能力將高某及其親友辦到天津開關廠工作及能幫高某承攬工程,並以打通各種關系等名義,於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間,在上述浴園內先後騙取高某現金人民幣共35萬元。得手後,劉某逃逸並將詐騙所得贓款全部揮霍。
2010年8月30日,高某到公安機關報案。2011年8月19日,高某發現劉某行蹤後,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案發後,劉某家屬已用其居住的本市北辰區的一套房屋作價35萬元賠償了高某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