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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青島市出臺舉措,給農民工發工資必須張榜公示並拍照備查。
規定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收回的工程款不得擠佔、挪用,必須優先撥付給勞務分包企業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並對其勞務分包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最引人注目的是,這次青島市要求發放工資必須並張榜公示,拍照備查。
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建管局副局長樑斌告訴記者,這樣能起到兩方面的監督作用:“首先督促建設單位資金要到位,總包單位及時拿到工程款,要及時發放工資。另一方面,有些農民工拿到工資,但個別人惡意討薪,就拍下照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