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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發現妻子的手機中有曖昧短信後,外地來津男子沈某與妻子產生矛盾,並持斧頭將妻子殺害。近日,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沈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查明,被告人沈某和被害人徐某系夫妻關係。2011年12月18日7時許,沈某與徐某因瑣事發生爭吵,沈某持斧頭朝徐某頭面部猛擊數下,致徐某當場死亡。後沈某逃離現場,潛回原籍。2011年12月25日,沈某到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某派出所投案。經法醫鑑定,徐某系被他人用斧頭打擊頭面部致顱腦損傷死亡。沈某被抓獲後供述,2011年下半年,沈某發現徐某手機內的曖昧短信。同年12月的一天凌晨4點多,徐某起牀後外出。6點多,他給徐某打電話,在電話裏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當天上午,他路過一座橋時,看見徐某與一名男子聊天。案發當天,徐某說他沒本事,不會說話。他非常生氣,於是用斧子朝她腦袋砸了幾下。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沈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沈某不能正確處理家庭內部矛盾,持刀朝被害人頭面部猛砍數下,致被害人當場死亡,其犯罪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考慮該案系家庭內部矛盾引發,沈某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爲符合《刑法》第67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系自首,故對沈某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