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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因懷疑妻子與本村男子有不正當關係,薊縣一村民深夜火燒該男子家的蘑菇大棚。日前,本市薊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放火罪判處該村民有期徒刑4年半。
被告人劉某因懷疑妻子與本村農民張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遂起報復之心。2010年10月27日凌晨,劉某來到張某家的蘑菇大棚處。之後,其明知張某夫妻和張某的母親在蘑菇棚東側小屋內居住,而且附近亦有人居住,仍將汽油潑到大棚的草簾和塑料布上,並用打火機點燃。因被人及時發現,大火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被燒燬物品價值人民幣8000餘元。被告人劉某後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爲,被告人爲報復他人,明知放火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仍故意放火,其行爲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放火罪,應予懲處。記者張家民通訊員史慶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