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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手術費用動輒數十萬,對重癥病人來說相當困難 (資料圖片)
羊城晚報記者林圳
廣州市有一筆預算1億元的救助重癥病人的轉移支付款項且執行率為零?自上月28日,廣州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美銀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披露出這一信息後,輿論大嘩。然而,記者歷時一周,遍訪廣州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及部分區財政局,均被告知:不知道黃美銀所說的這1億元轉移支付的來龍去脈,市財政確有每年安排1億元用於醫療救助,但不是轉移支付區(縣)資金。
社會輿論普遍吃驚
上月28日,黃美銀在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作《關於廣州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的專題調研報告》時透露:『廣州市本級安排的一項救助重癥病人的轉移支付項目,預算1億元,由於區要承擔30%配套資金(市支付70%資金),結果當年沒有一個區提出申報,該項目執行率為零。』但黃美銀並未說明『當年』是指2010年還是2011年。
次日,這一重磅信息被各大媒體多以『億元重癥救助金一分未花』為題進行報道,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詳見本報8月29日A14版頭條)。有人大代表、政府官員、網民或撰文,或發微博,或接受媒體采訪,痛斥廣州各區市『不作為』。
廣州市社科院哲文所所長曾德雄表示:『這個消息讓我非常吃驚,吃驚的有兩點:一是廣州居然有這麼好的事。二是這樣的好事,這麼多救命如救火的錢,居然一分都沒有花出去。』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在微博上感嘆:『一億元的救助資金啊!多少的小碧心啊,就這麼地走了!痛心!』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表示:『目前這一個億的資金沒花出去,區裡沒有配套,也許不是各個區拿不出錢的問題,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財局否認有轉移支付
果真有『億元重癥救助轉移支付』?如果一定有,廣州市各區市說不申請就不申請了?難道沒有一點約束力和強制性?當記者本月2日就這兩個問題諮詢廣州市財政局時,該局經過『審慎研究』,於4日向記者發來書面答復———
一、從2009年起,廣州市建立了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根據《關於印發廣州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09〕21號),市財政每年安排1億元已按時足額繳入市醫療救助金財政專戶,不是轉移支付區(縣)資金。
二、按穗府辦〔2009〕21號文,市民政局醫療救助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金撥付審核,市財政局根據市民政局醫療救助服務中心審核結果,及時足額集中支付給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困難群眾。經審核,2011年撥付救助金9070萬元,2012年8月止已撥付7197萬元,下半年將繼續按規定撥付。
三、按照困難群眾救助辦法規定,救助金結轉以後年度滾存使用,繼續用於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支出。今後,將結合國家出臺的城鄉居民大病醫保政策研究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
市財政局有關工作人員強調,未發現有黃美銀所說的市本級轉移支付給12個區(縣級市)的億元重癥救助金,現有的是撥付給醫療救助金財政專戶的專款。『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民政局說法佐證財局
為了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記者又采訪了廣州市民政局,該局社會救助處處長李志雄的說法與市財政局的回復相互印證。
李志雄表示,自己沒聽說過媒體報道的『億元重癥救助轉移支付項目』。從2009年開始,市財政每年撥付1億元給醫療救助金財政專戶,用於一般疾病與重特大疾病的醫療救助,但這一個億是財政撥款,不是財政轉移支付。去年,加上財政撥付的1億元,廣州市民政局共籌集醫療救助金2.5億元,當年花掉2.3億多元,盈餘1500萬元。從這個角度講,所謂的『億元重癥救助金一分未花』不符合事實。
李志雄還提到,『醫療救助金』的知名度並非不高,大多數有需求的困難群眾都知道。本月1日,《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和《廣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已正式實施,廣州市『捧出』最高14萬元,為患病的廣州困難群眾和因病致貧人員帶去溫暖。
按照黃美銀所說,廣州市12個區(縣級市)是否見到過所謂的『轉移支付』呢?蘿崗區財政局的回應很有代表性:『醫療救助金市裡一直有,但不是財政轉移支付的形式,是通過計算攤給各個區一個額度,各區將這個額度的錢匯總到市裡設立一個專項資金,有需要的市民通過街道、經區民政部門層層審核上報,向市裡申請,市裡批准了,錢就直接打到申請人手上,不經過區財政。』
市人大財經委6日下午作出回應———
報告有個別地方要修改
5日,記者就所了解到的情況向廣州市人大財經委作了通報,期望對方能對黃美銀的說法作出回應。據聞,6日上午,廣州市人大財經委領導緊急約見市財政局、民政局相關負責人,研究如何回應羊城晚報記者的問題。當天下午5時半,廣州市人大財經委作出書面回應———
『近幾年,廣州市人大一直對財政資金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很關注,為了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監督。今年,市人大財經委選擇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作為切入點,以專題調研監督的形式,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專題調研,並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報告提交常委會進行審議。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財經委提交的轉移支付資金專題調研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認為調研報告較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了我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使用的現狀,提出的建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在審議過程中也發現調研報告中個別案例的數據與市財政局提供的情況有出入,常委會後,經與市財政局核實,財經委采納財政局的意見,對調研報告作進一步修改。 』
林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