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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9月7日電(記者李代祥)“全國多個城市的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獲批,總投資規模預計超過8000億元”的消息甫一面世,就因涉及城市之多、投資規模之巨而迅速引發熱烈討論。消息給人們留下的“突擊審批”印象,引發種種不良議論和猜測,不可小視。
記者採訪得知,此次石家莊、太原、蘭州等地的建設規劃獲批,並非近日突擊審批完成,而是最近幾個月的審批結果,在9月5日通過相關網站向公衆集中發佈而已。
如此看來,社會公衆所感覺的“突擊審批”只是一個假象,人們對於這次信息的解讀也只是一次“誤讀”,而引發“誤讀”的罪魁禍首,竟是“集中發佈”!
就在三個月前的5月下旬,廣東湛江一位地方領導親吻鋼鐵項目批文的照片被傳得沸沸揚揚。與此項目相關,還有廣西防城港等多個年產量達上千萬噸的鋼鐵基地項目獲批,同樣引發人們關於“穩增長”背景下“突擊審批”的種種猜想,加重了公衆對“轉方式、調結構”持續推進的憂慮。事後表明,衆多項目是因相關省市其他地方作了產能壓縮的置換纔得到獲批,也是今年前幾個月分別審批的,不存在突擊審批問題。原來問題仍然與“集中發佈”有關!
“集中發佈”如此惹禍,其實正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積極推行政府信息公開何其重要。在社會各界多年努力之下,向公衆公開政府信息已經成爲不少地方政府的自覺行動,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明顯增強。但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效率、詳備程度等,與人們的期望依然還有不小距離。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按照這一要求,要做到“及時”地公開政府信息,“集中發佈”顯得多麼不合時宜。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還規定,“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發佈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如此看來,面對“集中發佈”所引發的負面議論,視而不見或坐等媒體澄清是遠遠不夠的,因爲這不只是媒體的責任。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