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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搶奪被抓後,爲逃避懲罰竟謊報年齡和姓名,最終還是難逃法網。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鐵路運輸檢察院近日以搶奪罪將犯罪嫌疑人韋俊浩依法批准逮捕。
23歲的韋俊浩整日無所事事,2008年以來,因搶奪、盜竊犯罪先後三次入獄。今年1月29日刑滿釋放後,韋俊浩依然不思悔改。
6月9日,韋俊浩和黃某、甘某(均爲未成年人,另案處理)來到南寧火車站廣場,發現正在候車的韓某戴了一條金項鍊後,韋俊浩讓黃某、甘某伺機將金項鍊搶走,自己則走到附近“把風”。黃某和甘某走到韓某身後,乘其不備,黃某伸手從韓某頸脖處搶走項鍊,在逃跑時被在附近巡邏的民警抓獲,韋俊浩和甘某也被抓獲歸案。
被抓後,韋俊浩爲逃脫罪責,稱自己是未成年人,並向辦案人員報虛假姓名,企圖矇混過關。發現自己難逃法網後,韋俊浩坦白了自己的真實情況。 (程學峯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