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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
黎明和樂基兒結婚4年,但兩人一直很少談婚姻生活。去年有傳聞稱兩人出現婚變危機,後來經紀公司代他們發聲明澄清。不過近日,兩人又被曝出離婚傳聞,而且還被列出已經離婚的證據。
6日出版的香港某週刊頭版報道稱,黎明和樂基兒已於今年7月初簽字離婚。報道中指出的離婚證據有兩個。一是去年5月,黎明和樂基兒成立了一家公司,但今年7月黎明突然辭去了公司董事一職,只保留10%股權,這意味着該公司已經是由樂基兒全權管理;二是樂基兒今年3月祕密爲自己的愛犬辦理了申請移民美國手續,而黎明送給她的另外一隻小狗則沒移民。
對該週刊的報道,有記者向黎明所在公司的求證,對方表示這些都是藝人的私事,公司不會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