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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見習記者趙志鋒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揮中心近期接到消費者申訴,稱自己的母親在賓館穿着某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網布拖鞋到衛生間內洗浴時摔傷,併入院治療。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酒店賠償消費者1.9萬元。
甘肅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相關負責人提醒說,賓館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網布拖鞋只適用在地毯或乾燥的地板,這種一次性拖鞋的鞋面大多是用無紡布或者紙做的,多數鞋底是塑料的,表面過硬且光滑。消費者最好不要穿一次性網布拖鞋在瓷磚地面上行走,尤其是在沾有水的瓷磚地面上,要格外小心謹慎。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因此,酒店經營者要注意維護消費者的安全權,主動採取相應措施,如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費者,不要穿着一次性拖鞋進入浴室、衛生間;同時向消費者提供進入浴室、衛生間的專用拖鞋等,否則一旦發生消費者被摔傷的情況,賓館酒店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