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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經營報》報道“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下文簡稱人保部)和全國總工會(簡稱全總)正在討論,‘社會保險法配套規章’中涉及醫保基金管理和個人繳納比例的問題。”參與制定該內容的人士日前向記者透露,“討論的問題重點是個人醫保繳納比例如何提高,以及醫療基金的覆蓋面將繼續擴大的問題。”目前我國職工個人醫保繳存數爲本人工資收入的2%,此次管理層研討的即這一部分。
記者瞭解到,鑑於醫保的地域性,“社會保險法配套規章”中並不涉及調整繳費比例的具體措施,而是爲地方政府的調整行爲提供規範。
業內專家普遍認爲,目前醫療保險覆蓋人羣的個人繳費比例偏低,在國家不斷提高醫保報銷比例背景下,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將是解決醫保覆範圍、大病醫保等棘手問題的良方,同時,也有助於減輕政府和企業的負擔。
《社會保險法》已於2010年10月28日發佈,並於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此之後,作爲《社會保險法》制定和推廣單位的人保部與全總一直潛心制定該法的配套規章。“我們參與制定的配套規章就是要解決執行力的問題。”全總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主要制定的是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和工傷條例。”
據透露,討論中意見呈現最多的問題是,醫療保險中個人所繳納的部分是否要提高,“目前還沒有定論。”上述人士向記者透露。而就醫保中個人繳存比例提高一事,參與政策制定的人保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未給予表態。
記者從人保部社會保障研究內部人士處瞭解到,此輪醫改的目標是,將報銷比例提高到50%,爲參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這就需要國家的投入進一步增加,個人的繳費水平也會有相應的提高。目前,我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徼納,單位繳費比例爲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個人爲本人工資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