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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星周小磊長期在一家搬家公司打工,上上下下全靠一雙腿腳,可昨日他在飯館吃飯時被一條竄進店內的流浪狗咬傷小腿,結果縫了三針,要臥牀一星期,飯館老闆則堅稱都是流浪狗惹的禍,與他無關。
打包肉骨頭引來大狗咬
昨日中午,周小磊來到位於高新大道的“美味飯莊”吃飯,由於他妻子加班,所以特意給兒子打包了一份幹鍋排骨。
他右手提着打包的幹鍋排骨準備走出飯館時,看見一隻大狗嘴裏流着口水,從遠處跑來。他當時並未在意,不料,還未走出飯館,大狗就撲了上來,一口咬住了他的右腿。“我使勁拖,它還不放。”周小磊說,他用力將小腿從狗嘴中拖出後,發現,小腿已經血肉模糊。
周小磊立即到附近的醫院進行了治療,結果縫了三針,還要臥牀休息一星期。
飯館老闆稱是流浪狗“作案”
昨日下午,記者看到了周小磊,他妻子對記者說,在醫院縫針後還打了狂犬疫苗,現在又要打消炎針,光是治療已經花了2000多元,加上週小磊是從事搬家行當,現在要臥牀一星期,只有停工了。
“飯店老闆堅持說咬人的狗是流浪狗,咬傷周小磊完全不是店裏的責任,不肯賠一分錢。”周小磊妻子說道:“我一定要爲老公討個公道,既然是在飯館發生的事故,那麼飯館必須負責。”
飯館與事主準備對簿公堂
隨後,記者聯繫到該飯館的秦老闆,他表示,周小磊確實是在飯館內被狗咬傷,但問題是咬人的狗是流浪狗,該店沒有任何看管義務,是周小磊自己不小心才導致被咬。而周小磊的妻子則堅持是在飯館內出的事故,老闆就有責任。
“實在不行,只有打官司,法院判我賠多少我就賠多少,現在我不可能出錢。”秦老闆說道,當記者將秦老闆的意思轉告周小磊妻子時,她也激動地表示:“那這個官司一定要打。”
律師稱飯館應當賠償
江西洪城律師事務所李竹青律師表示,狗咬人,主人要承擔責任。目前的法律,只針對養狗者,流浪狗傷人,目前還是空白。但飯館作爲經營服務單位,沒有給消費者提供一個有安全保障的場所,造成顧客受傷害,飯館老闆應承擔侵權責任。
周小磊在飯館被狗咬傷的整個事件中,店主存在一定的過錯,且在狗主人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其應在能夠防止和制止損害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