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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深圳訊(記者陽荔通訊員林翰禕、陳俊峯)深圳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工作正式步入運作軌道。本月6日,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聯合發出通告,明確指出:深圳將於11月1日起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通告中的“營改增”細則對徵稅行業和實施方案進行了詳細說明。
昨日,深圳市國稅局向媒體通報:深圳將有54606戶企業涉及“營改增”,其中交通運輸業企業4294戶,鑑證諮詢服務企業11257戶,文化創意服務企業12795戶,物流輔助服務企業8032戶,信息技術服務企業5503戶,研發和技術服務企業11559戶,有形動產租賃企業1166戶。國稅部門將定時間、定任務、定標準,確保深圳“營改稅”工作順利實施。
“遺漏企業”可自行前往國稅機關進行登記
記者瞭解到,目前深圳國稅部門已接受地稅部門提供的第一批“營改增”企業電子數據清單,初步篩選出試點納稅人54606戶,並通過清單內的企業名單和聯繫方式告知企業前往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和稅種覈定。但由於此次“營改增”涉及的企業較多,難免會有疏漏的情況存在,根據《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的規定,對於屬於“營改增”應稅服務範圍的企業,企業可自行前往國稅機關辦理相關稅務登記。
“營改增”後深圳(1+6)行業稅負變化將出現三種情況
據悉,深圳“營改增”試點行業採用上海“1+6”模式,即交通運輸業這一個大行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下的六個小行業。
“依據全市營業稅改增值稅樣板企業數據測算,改革後,受“營改增”影響,深圳(1+6)行業稅負變化出現三種情形。”深圳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三種情形主要表現爲:一是交通運輸業和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的稅負略爲上升。二是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文化創意服務業和鑑證諮詢服務的平均稅負稍有下降。三是小規模納稅人在改徵增值稅後直接採用3%徵收率,稅負普遍大幅下降。如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改革後增值稅稅率爲17%,較營業稅5%的稅率高出12%個百分點。“雖然稅率調高,但經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的,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的情況下,改革後,該行業平均稅負應該是有所下降。”
該負責人還稱,深圳市實施“營改增”改革後,在先行試點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中,除交通運輸業平均稅負略爲上升外,納入試點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整體稅負水平基本下降,有利於進一步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促進服務業發展和二、三產業互動發展,特別是有利於提升深圳服務業發展水平。
深圳將出臺相關政策降低企業稅負壓力
深圳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說,自今年1月1日起,深圳一直在積極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相關測算工作,對“營改增”可能引起的各行業稅負增減變化、行業競爭力的影響、財政分配格局的影響作出了分析和判斷,並結合深圳實際草擬了具體試點方案。
“深圳市‘營改增’試點將延續上海的模式,試點行業不變、試點政策不變、試點方案不變。但由於各地情況不同,針對部分具體行業稅負增加較多的企業,我們在制訂試點方案時會出臺相關政策,並通過合適的渠道和方法降低企業稅負壓力。”該負責人說。
“營改增”是否會對深圳財政收入帶來影響?該負責人表示,隨着“營改增”實施範圍的逐漸擴大,增值稅抵扣鏈條機制將會越來越完善,企業稅負的減少將促進企業發展活力和盈利能力的提高,也起到刺激投資的作用,有利於產業結構的優化,從而促進經濟的增長和稅收的增加,使稅收、財政收入的增長步入良性循環。
“因此,從長遠看,‘營改增’不會對全市財政收入有較大影響,相反,企業在寬鬆的生存環境下,必然會釋放其固有的創造性與成長能力,一旦企業實力增強,全市財稅增收能力也將隨之加強。”該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