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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後旗人民法院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進一步採取健全規章制度,規範內部管理等舉措,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該院規定,院領導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年初制訂的工作安排,逐條逐項抓落實,做到會議有記錄,工作有記載,歸檔有卷宗。明確了領導幹部及審判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全面、正確適用法律。該院堅持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實施意見,把普法宣傳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部門和個人年度目標考覈,以參學率、參考率、統一考試合格率達100%爲考覈目標,實行年度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制。(李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