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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河南省安陽市曹操墓前上演了一出現代版的“擊鼓罵曹”。一羣農民工在曹操墓前拉橫幅,擂大鼓,痛罵曹操。他們名爲“罵曹”,實爲討薪。據“擊鼓罵曹”的民工自己反映,安陽某項目承建商湖南建築工程集團中原工程分公司欠下他們大筆血汗錢,半年多來一直不肯支付,“罵曹”之舉,實屬無奈。
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民工朋友完全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等合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緣何又要通過“擊鼓罵曹”的極端方式來討薪呢?用民工自己的話來說,那是實屬無奈,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實屬無奈”、“沒有辦法的辦法”,雖寥寥數語,卻刻畫出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普通勞動者的些許辛酸和無奈,背後折射的是現行勞動維權機制的一些弊端。
誠然,若出現拖欠、剋扣工資等情形,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可申請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方式來進行維權。但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方式來進行維權,有時走起來卻異常艱難。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威性和公正性不爲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所接受,勞動爭議仲裁併非完全屬於“一裁終局”,許多勞動爭議在經過仲裁以後仍然要進入訴訟程序,勞動爭議仲裁沒有起到舒緩勞動爭議、減輕勞動者負擔的作用,到最終結果的取得費時費力,勞動者往往要打持久戰、要付出不少的努力。“一調一裁兩審”的爭議解決體制,導致勞動爭議處理週期過長,成本高,有違勞動爭議“及時、有效”的處理原則。“實屬無奈”、“沒有辦法的辦法”,實際上是民工們“傷不起”、“玩不起”、“耗不起”心態的一個真實寫照。爲吸引媒體的注意,進而引起職權部門與相關責任方的重視,民工朋友往往不惜走極端,採用跳樓、爬高、上訪等另類方式進行維權。
如何才能讓民工朋友不至於“流汗又流淚”,不至於用極端方法維權,使更多的民工朋友自願地選擇採用法律途徑維權呢?首先,解決維權體制的詬病是關鍵。一是可對現行勞動法中的“仲裁前置原則”進行修改,把這種對勞動爭議的“強制性仲裁”修改爲“可選擇性仲裁”,給勞動者多一種選擇、多一個機會,即在勞動爭議發生以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進行仲裁,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二是爲方便民工維權,在勞動法律、法規中賦予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其作出的仲裁裁決強制執行權。三是增加勞動仲裁的權威性,將勞動爭議仲裁全部設置爲“一裁終局”制,即規定除非具有仲裁法所規定的法院可以撤銷仲裁裁決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得就仲裁裁決再進行仲裁或提起訴訟。
其次,要把“工資賠償基金”制度、“預薪”制度和用工企業“市場準入”制度真正落到實處。一是抓好“工資賠償基金”制度的落實,一旦發生拖欠工資事件,便從基金中墊付賠償。二是爲從源頭上杜絕拖欠民工工資,要抓好建築行業民工“預薪”制度的落實。三是爲防止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繼續發生,應當建立完善用工單位“市場準入”制度,對於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的單位或業主,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吊銷、直至註銷其執業資格,堅決將其清除出相關經營市場。
此外,要嚴格追究違法用工單位的各種法律責任,不讓各種法律規定成爲神像手中“高擎在手,卻從不落下”的鋼鞭。要嚴厲查處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對拖欠民工工資較多、多次拖欠、情節較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用工單位,應當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形成強大的震懾力。
(作者單位:江西省興國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