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當代女士聽到丈夫醉駕被查時,雖然又氣又急,但也安心了不少。
“就是知道他喜歡喝酒,纔不讓買車……不過這下我放心了。”代女士說。
她丈夫姓黃,前天晚上11點35分,被北侖交警在柴橋街道薪橋北路與萬景山路口查個正着。
當時,他滿嘴酒氣。經酒精濃度檢測,含量高達241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80mg/100ml)。
黃先生說,當日他碰到了多年未見的朋友,就一起去吃晚飯,席間喝了2兩多的楊梅酒,飯後準備駕車送朋友回家,沒想到被民警查個正着。
“他喜歡喝酒,所以我一直不同意買車,就是怕他喝了酒開車太危險。”代女士說,可今年8月,老公偷偷按揭買了轎車,還謊稱是單位配的公車。
前幾天,她發現這一真相後,除了生氣,就一直在擔心出事。
“這次醉駕被查到也好,以後他就不能開車了,我也放心。”代女士說。
本報通訊員鄭波娜鄔南鴻
本報記者尤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