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材料員受賄辯稱給母親看病籌錢
“我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工集團下屬公司的項目部材料科原副科長姚某被指控受賄7.5萬元時,姚某表示自願認罪。其親屬在法庭上向法官求情稱,姚某受賄是爲給母親看病,希望法庭輕判。
記者近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法院審理,姚某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曾給過姚某好處費的建材老闆何某向偵查機關交代,自己的公司原本在米東區,得知一家大企業電廠的一個項目需要特種材料,他找到該項目部,將公司資料遞交給姚某,並將高強度加固料報價爲每噸2300元,姚某要求把價格降低點。當時他稱價格最低不能低於1900元,姚某當即詢問他1900元是否包括自己的好處費。爲了拿到合同,他要求姚某把每噸的價格提升100元至200元,作爲給姚某的好處費。
經過協商,最終二人商定合同價爲每噸2100元,其中姚某將得到每噸200元的好處費。就這樣,何某順利的簽了100噸的供貨合同,並順利拿到了貨款。拿到貨款後,何某立刻從中拿出兩萬元給了姚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