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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一個以社會青年黃某爲首,糾集8名在校學生專門在湘潭市雨湖區某校園周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涉惡團伙被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4項罪名向湘潭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自2011年來,以被告人黃某(男,現年20歲)爲首,糾合湘潭市某學院在校學生爲成員組成涉惡團伙,以該學院校園周邊環境爲據點,採取暴力、脅迫、灌醉等手段強行對在校女學生進行輪姦;使用暴力、脅迫方法,強行將他人財物搶走;並以其暴力、脅迫手段強制在校學生在其所經營飯店消費;在校園內隨意毆打他人肆意擾亂正常教學秩序等共組織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數起,致4人輕微傷。該團伙嚴重危害了學院的正常教學秩序,擾亂了在校師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並給該學院周邊環境造成了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