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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對於土地違法的高壓政策一個接一個,但違法事件仍舊一起接一起。國土資源部新近公佈的2012年上半年土地違法查處情況顯示,半年內共發生2.9萬件土地違法行爲,涉及土地17.7萬畝,耕地6.5萬畝,且新的違法用地面積逐月上升,在穩增長壓力下,各地大批項目亟待上馬,下半年遏制違法形勢嚴峻。
違法佔地官員照樣獲提拔
記者採訪瞭解到,加強土地違法問責讓一些官員受到黨紀處分,有的被降職,有的被免職,有的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與數量龐大的違法佔地案相比,受黨紀處理和刑事處罰的幹部比例明顯偏低,出現權責極不對等的局面。
湖北省十堰市是一個土地違法“重災區”,因違法用地長期居高不下,被國土部門多次點名。但是該地官員換了一茬又一茬,卻沒有幾個受牽連。有的異地爲官,有的換個部門,而其主要領導的工作業績還常常受到稱讚。
另一種是副職“代受過”,鮮有主要領導爲此丟“烏紗帽”。河南新鄭新區的幹部反映,這個區2011年違法佔地1000多畝,後經網絡曝光,相關部門接到舉報後,只是象徵性地罰款了事,並幫助這個區補辦了用地手續。而該區僅有一個副主任受到“處分”,主要領導到另一個城市繼續當官,級別還有提升。
這哪裏是處分?分明就是提拔!這樣的激勵效應下,幹部豈能不違法?當地國土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
土地違法問責常常“掄起的是大棒,砸下去的卻是雞毛撣子”。“雖然中央對土地違法查處很嚴格,但是在一些地方看來,幹部違法佔地根本不是犯錯誤,反而被認爲是敢於承擔風險、加快地方發展。”東莞市國土局局長劉潤榮說。
掛牌督辦大案竟“合法轉正”
2011年4月,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遼寧撫順經濟開發區違法佔地案。該開發區於2010年3月至5月,違法佔地達2298畝,用於8家企業及道路建設。被責令退還違法佔地,並將能夠復耕的土地退還農民。同時,一名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和一名總經濟師分別被撤職和免職。
然而,該案剛剛被督辦整改後不久,撫順經濟開發區非法佔地“出人意料”地得到了合法指標。該開發區管委會一名副主任告訴記者,就在2011年4月底,省有關部門一次性分配給開發區用地指標7923.1畝,同時安排農村集體土地183.6畝徵收國有,這是違法所佔的3.5倍!
招商“送地”刺激企業多佔多得
國土資源部執法局公佈,當前潛在違法違規用地風險沒有完全解決,違規建高爾夫球場、開發區擅自擴建等有所擡頭。尤其是中西部地區違法用地出現總量擴大、比重上升的態勢。僅今年一季度,政府違規比例在西部上升了47.6%。
記者採訪獲悉,招商靠“送地”的做法,是造成違法佔地高發的一個重要推手。
企業拿到土地後,也就有了以地生財的途徑:找評估公司做高評估價格,再到銀行貸款,風險也隨之轉嫁給了銀行。如果項目不成功,就將“爛攤子”甩給銀行,或者轉爲房地產項目出售,從中吃差價。
“招商靠送地,激勵企業多佔多得。”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嚴之堯說,爲了多佔地,投資額“注水”現象很普遍。許多地方都有1億元以上項目可以單獨供地的規定,有的企業投資僅有1000萬元,卻誇大到1個億。
制約“一把手”處罰要“亮劍”
土地違法案件屢禁不絕,首先是存在制度性漏洞。嚴之堯告訴記者:“在基層,土地使用其實是黨政‘一把手’說了算,甚至不用開會討論,而具體操作則是政府分管領導,這就產生了副職‘頂過’,‘一把手’漏網的現象。”
國土部、監察部等相關部門2008年頒佈的15號令《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爲處分辦法》,規定對領導幹部實行一票否決。這些政策在下面執行起來絕對不能打折扣,領導幹部一旦動了違法用地的念頭,不僅政績沒有了,帽子都沒了。
“要上懸利劍,更要敢於和及時亮劍。”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授張孝德指出,當前缺乏的不是政策,而是如何增強執行力的問題。要保住子孫後代的農田,問責制必須問到實處。要讓嚴重土地違法的地區付出巨大代價,對違法地區停批緩批用地指標。對嚴重違法的地區,除了追究“一把手”責任,還應列入績效考覈硬指標,幹部進行終身責任追究制,將“紅線”變成“高壓線”,才能保住子孫後代的糧倉。同時,要提高工業用地使用效率,降低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的成本,對新增建設用地徵收費用按比例上繳中央財政。對嚴重違法佔地特別是侵佔基本農田的行爲,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新華社記者鄧華寧徐揚田建軍樑鋼華
(據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