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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山東省乳山市人民法院辦公樓,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幅名爲《法理之光》的大型浮雕。高舉的雙手托起一輪太陽,也托起人間的公平與正義;太陽發出萬丈光芒,映射出真理之光。一直以來,乳山法院高度重視法院文化建設,緊密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和文化建設規律,走出了一條由基層帶動全局,從細節輻射整體的法院文化建設之路。院集體連續榮獲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單位”、法院系統“集體一等功”、全省“公正執法先進單位”、“省級文明機關”等省級榮譽稱號15項。今年5月,又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命名爲“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
深入基層:用“法”文化浸潤人心
基層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務人民羣衆的前沿陣地。乳山法院始終堅持向基層傾斜的方針,通過不斷加強“硬”件建設,着力提升基層法庭便民爲民的“軟”實力。早在2008年,就投資100餘萬元建成3處科技法庭,在全省率先實現了數字化法庭的基層全覆蓋,通過庭審證據顯示和同步錄音、錄像設備,讓羣衆感受到“看得見的公正”。與此同時,大力加強基層法庭“二室一廊”建設,用大量的歷史照片、圖片和文字介紹,集中展現每個法庭的發展歷程、工作特點和榮譽成就,把每個法庭的接待室建成爲法庭文化的展示中心;不斷完善黨員活動、廉政教育和文娛健身設施,集成各項綜合功能,把每個法庭的活動室建成爲法庭文化的綜合陣地;在法庭走廊內懸掛理念標語、便民指南、廉政警句等,把每個法庭的走廊建成爲法庭文化的傳播平臺,使羣衆一進入法庭,就能夠處處感受到“公正、廉潔、爲民”的濃郁文化氛圍。
此外,乳山法院還依託鄉鎮維穩中心,在全市各鄉鎮建立了14處便民訴訟聯繫點,以基層調解組織爲依託,以人民調解員爲觸角的多層次、寬領域社會矛盾化解網絡,優化巡迴審判制度。
家住徐家鎮東南寨村的76歲的村民張某身體不好,兒子不盡贍養義務,張某將兒子起訴到法院以後,考慮到張某年老體弱又行動不便,法庭就派員上門,在炕頭上開庭,並邀請人民調解員一起做張某兒子的工作,經過說服教育,當場就老人的晚年生活、醫療費用等問題達成了調解協議。老人動情地說:“真沒想到法官能上門來審案,俺的事這麼快就解決好了!”2011年以來,乳山法院共進村入戶審理案件437起,85%以上調解結案,無一引發涉訴信訪。
擦亮窗口:把“敏”文化做深做透
司法爲民不是口號,更是行動。乳山法院在工作中高度注重敏銳地捕捉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着力完善便民工作細節,全力增強爲民服務的針對性和主動性。他們先後投資近40萬元,改造和提升立案信訪大廳設施,實現了“一站式服務、一條龍辦理”。通過設置導訴臺、配備大屏幕電子公告版和觸摸式導訴系統,設置訴訟知識展板和發放便民訴訟指南等方式,優化導訴服務。並通過“服務承諾牌”,向羣衆亮明身份、亮出承諾、亮出標準。同時,還在當事人休息區設置“便民臺”,爲當事人準備了紙筆、老花眼鏡、常用藥品、雨傘、報刊等,併爲殘疾人配備輪椅並修建了專門通道,爲每一位訴訟羣衆提供細緻周到的司法服務。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爲“全國法院立案窗口建設工作先進集體”。
爲了拉近羣衆與法院的距離,讓羣衆到法院辦事能“找對門、認識人”,乳山法院在各部門辦公區懸掛反映本部門工作職責、工作亮點、配有工作人員照片的部門文化刊板,爲每個幹警製作載有姓名、職務、座右銘的桌牌,同時要求全體幹警規範着裝、掛牌上崗。此外,還積極開展民情大走訪和包村幫扶工作,僅今年以來,全院幹警就逐戶走訪農村和社區羣衆4000餘戶,每戶都建立了民情日記,發放了一幫一聯繫卡,並選派了2名羣衆工作經驗豐富的法官駐村擔任第一書記、3名年輕法官到鄉鎮掛職鍛鍊,向對口幫扶村投入扶持資金5萬餘元,幹警向困難羣衆捐助一幫一幫扶金達3.8萬元,贏得了羣衆的廣泛讚譽。
創新機制:讓“和”文化向前延伸
家住乳山口鎮的宋某和於某兩戶是鄰居,關係一直很好,但就因爲於某自作主張砍掉了長到自家院裏的宋某家桃樹的樹杈,宋某要於某賠償5000元,於某堅決不賠,兩家人也因此見面就吵。
到了法院立案時,法官問他們是否同意審前調解,兩人抱着試試看的心情走進了調解室,沒想到一進門就被牆上掛着的“勸和歌”吸引住了。法官耐心瞭解事情經過以後,經過耐心的說服教育,宋某與於某的紛爭僅用100元的補償就解決了問題,兩家人也親密如初。
乳山法院在全面加強調解工作,一審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連年保持在78%以上的基礎上,爲了更加及時快捷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於今年3月底成立了審前調解中心,對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爭議不大,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民事案件,在立案後進行前置調解。並規定:案件須在立案當天移送調處中心;調解法官於當日或最遲於次日聯繫當事人,確定調解時間和場所;雙方當事人自願和解的,法官在當天辦結,調解時間最長不超過15日;超期調解不成的,在2個工作日內移送業務庭進行審理。同時,還在調處中心安裝了以“和諧、包容、孝行、誠信”爲主題的室內刊板,爲促成當事人握手言和營造了溫馨和諧的氛圍。並特意選派了四名55週歲以上、審判經驗豐富、調解能力突出的離職老庭長擔任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注重採用老百姓最容易接受的方言鄉語、最看得懂的表達方式、最親和的說話態度把法律條文解釋透徹、把道理講清辨明。
截至目前,該中心已調解案件173件,調解成功率達92.2%,平均用時僅爲3.7個工作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