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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檢察機關將對執法部門
開展綜合評價
本報訊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賈記鑫帶領部分駐鄭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對我市檢察機關司法執法綜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視察。據悉,今後全市檢察機關將不斷探索和拓寬綜合評價的範圍,逐步將各有關執法部門納入到綜合評價的範圍中。
視察組先後實地察看了中原區檢察院和鄭州市檢察院,並聽取相關工作彙報。
2010年8月,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在全國首次賦予了檢察機關對本地司法、執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的權力。去年11月,市檢察院出臺了《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對司法執法情況綜合評價辦法(試行)》,界定了開展綜合評價工作的內涵、原則、內容和方式等。
該辦法出臺後,市檢察院採取了系列措施:建立了定期評查案件制度,2011年認真開展了對全市公檢法等機關的案件評查,對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整改;開展對司法執法機關的民意調查,對700名普通市民、100名律師等進行了問卷調查。
據悉,今年1~8月,全市檢察機關共監督公安機關立案71件,追捕134人,追訴100人。今後,全市檢察機關將不斷探索和拓寬綜合評價的範圍,逐步將各有關執法部門納入到綜合評價的範圍中;根據社會熱點和人民羣衆關注的焦點,適時對有關單位司法執法工作深入開展評價工作;在今年市檢察院開展綜合評價工作的基礎上,有步驟地在全市基層檢察院開展探索。
記者李萌實習生田冰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