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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肖芳)哥哥向弟弟借款後,因交通事故去世,弟弟多次向嫂子索要欠款,但嫂子拒不還債,爲此,弟弟一紙訴狀將嫂子告上了法庭,日前,門源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判決被告謝某償還原告馬某人民幣115180元。
2007年6月30日,哥哥馬某某(系被告的丈夫)以家庭育肥爲由向原告馬某借款179000元,並出具了一份欠條。後馬某某先後償還借款53820元。今年農曆正月十二,馬某某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弟弟馬某多次上門向嫂子索要剩餘欠款,2月12日,嫂子謝某償還借款1萬元,但之後,謝某拒不償還剩餘借款,無奈之下,弟弟馬某將嫂子謝某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謝某償還家庭共同債務115180元。
法院審理認爲,馬某哥哥的借款屬於與謝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家庭共同債務,借款用於家庭生產生活,現原告馬某要求被告謝某償還借款,理由正當充分,故對此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