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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哈市新車數量逐漸遞增,一些新手司機路上行車,常常會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近期,哈市不少駕駛員反映,想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卻『快』不起來,主要原因就是很多駕駛員對事故責任的認定不清楚,造成在事故現場按照自己臆斷來認定事故責任,甚至發生爭執而引發治安、刑事案件。基於這種情況,記者近日采訪了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香坊交警大隊事故科長劉超,劉超對路面上常見的交通事故進行了整理,幫助司機們做出准確的判斷。
記者調查:
快速理賠『快』不起來
近期,一些私家車主向記者反映,他們之中有部分人不了解快速理賠程序,習慣於通過保險公司到事故現場理賠,或者事故責任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就難以通過快速理賠撤離現場。一些保險公司由於擔心制造假現場騙保事件發生,明明是簡單的事故,保險員也會選擇到事故現場查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肇事車輛堵在馬路中間無法撤離。
記者日前來到哈市開發區某保險公司,看到這裡有不少車主已經進入快速理賠程序。『那些不願意走快速理賠的司機都是沒經歷過,只要來辦一次業務,就會發現快速理賠還是很方便的。』車主陳先生已經有發生好幾次交通事故走了快速理賠程序,每次的辦理時間都不到1小時,他感覺比較便捷。
然而,記者也了解到,盡管如此,還是有司機不願意進行快速理賠,主要原因一是事故責任認定不清,其次是司機對車損估價不清。其中第一種情況更突出。香坊交警大隊事故科長劉超介紹,前幾天,在哈市香坊區紅旗大街與公濱路轉盤道,一輛出轉盤道的寶馬轎車與一輛入轉盤為中華轎車發生剮蹭事故,兩輛車的車主都認為對方應該負事故全部責任近而將車堵在路中,導致通行不暢。其實按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該是入轉盤的中華轎車沒有讓行出轉盤的寶馬車,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劉超告訴記者,交通事故定責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一是路權原則,如果一輛車好好地在自己的車道行駛,其他車輛有變道等行為,跟它發生碰擦,那就是變道車的責任;其次是先行原則,從路口出來的車肯定要讓直行的車,發生事故,直行車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第三個原則是司機的注意原則,如果由於司機疏於觀察發生事故,司機就要承擔責任。
□記者馬冀
圖說
事故案例:
路口轉彎時
事故責任認定
▲未按導向車道指示方向行駛的,A車負全責。
▲在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的,A車負全責。
超車時發生事故責任認定
▲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的,A車負全責。
▲超越前方正在掉頭車的,A車負全責。
▲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的,A車負全責。
▲行經彎道、隧道時超車的,A車負全責。
▲行經窄橋、隧道時超車的,A車負全責。
▲在沒有中心線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從前車右側超越的,A車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