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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李瑛(左一)就一起80歲老人過失燒毀森林案向當地群眾了解情況。
山清水秀的自然風光,天籟般的侗族大歌,歡快的蘆笙舞,香甜醉人的米酒,淳朴善良的民眾,構成了新晃侗寨苗鄉和美的生態風光。為了延續這美的風景,讓這裡的人們生活得更加幸福安寧,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積極主動服務,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傳遞著法律溫情,演繹了一個個動人的為民故事,詮釋了一片片為民的深情。
我心換你心:
人和事了案結的變遷
『法官,今天你一定要到我家來吃飯』、『法官,謝謝你們喲,這是我自家炕的臘肉,拿塊去嘗嘗』。在辦公室,在辦案途中,新晃法院的法官們經常會遇到曾經的當事人或是村民表達感激的熱情邀請。
在2009年以前,該院解決矛盾的主要方法是你告我審,一判了之。可機械冰冷的判決,往往導致案結事未了,事了人未和,當事人不斷上訴上訪。
『案子判得沒有錯,可當事人為什麼不服呢?』面對民族習俗、為爭一口氣官司要到底等各種緣由的交集,新晃法院把著眼點放在『人和』上。
要求法官改變辦案作風,用心去關心群眾的冷暖,將主動服務和積極調解貫穿辦案全過程。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縣城小,熟人多的特點,動員社會力量來參與調解。
另一方面,積極推進和解、行政處理、仲裁、司法確認的綜合運用,為不同層次的糾紛提供多元解決辦法。
2011年3月,70多歲的楊婆婆來到新晃法院,狀告小兒子不養她,不給她飯吃。
自2008年老伴去世後,楊婆婆就由兩個兒子輪流供養。今年,該輪到小兒子了,可他在外打工一直未歸,糧食等生活物資也沒有給付。
村裡乾部幾次打電話和他聯系,他說等楊婆婆死了再回來。大兒子也一直在不斷催楊婆婆快點和小兒子聯系。
『我沒錢,她自己找大兒子要飯吃』,法官涂克幾次與小兒子聯系,得到的都是態度蠻橫的回答。
『真想把案子一判了之。可想到一判決,這本是冰點的母子關系只怕再無彌合的可能,楊婆婆的贍養也得不到徹底解決。』涂克想著,要幫他們重拾親情。
在三番五次的交談和勸導下,終於得知小兒子的心結所在。原來,都是一些日常生活瑣事引起的矛盾,日子久了,便釀成了積怨。
為化開心結,涂克從法律、道德、親情角度出發,寫下一封長達2000字的勸導信,希望他理解年老的母親,盡到做兒子的義務。
『涂法官,你說得對,兒子是應該養媽的。』小兒子不僅答應履行贍養母親的協議,還願意每月額外給付一定現金做生活費用。
楊婆婆也體諒小兒子在外打工無法顧家的難處,住到他家中幫忙看家。
我是你的親人:
把『分外事』變『分內事』
『法院做了件大好事呀,這個家總算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了。』看到楊梅珍(化名)有了新居,生活也基本能自理了,村民們對新晃法院的做法紛紛表示贊揚。
楊梅珍的丈夫在電線斷落處的稻田裡死亡了,這個家,頓時陷入了絕境。楊梅珍患精神分裂癥30餘年又沒有勞動能力,兒子也尚未成年,而且連住房也沒有。
在親友的支持下,楊梅珍把電力設施所有權單位新晃水務局告上了法庭。但雙方就死亡原因存在較大分歧,原告又提供不了確鑿證據,案件一度中止審理。
如果判決,肯定會對楊梅珍不利。為此,該院6次登門做原被告雙方的工作,勸原告放棄賠償請求,向被告談及原告的困境及可能會產生的社會矛盾。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協議,被告資助楊梅珍修建平房一棟並資助每人每年生活費600元,連續資助18年。
為了幫楊梅珍擺脫困境,該院又幫她申請辦理了農村低保,還墊資1.1萬元送她到醫院接受治療。
『只要我們把當事人當親人,化解矛盾的辦法總比困難多。』對於社會的贊譽,該院副院長姚茂常如是說。
為更好地幫助弱勢群體,該院專門出臺規定,要求通過延伸服務,主動找民政、扶貧、民宗等相關部門和慈善機構反映情況,爭取項目扶持和資金支持,幫助他們解決案件之外的生產生活困難。
據統計,近三年來,新晃法院先後幫助15名弱勢當事人解決了就醫、住房、低保等方面的困難。
個案建議花開有聲
上訪8年多,楊萬平(化名)通過新晃法院發送的司法建議,終於拿到了殘疾賠償金19萬多元。
2002年,楊萬平與新晃中興總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被告被判賠償各項損失費用近39萬元。當楊萬平去申請執行時,中興總公司卻被裁定破產了。
第二年,破產清算組與楊萬平達成和解執行協議,一次性賠償其13萬元。
但事後,楊萬平卻開始到中央、省、市相關部門上訪,說被告趁其重病急需救治,以不在協議書上簽字一分錢也得不到的威脅手段迫使其訂立協議,要求被告支付賠償款餘額近26萬元及利息。
而在這幾年期間,楊萬平因為接連住院,13萬元賠償款早已花完,身體狀況也在不斷惡化,上下樓都需要請人背。妻子也已去世,年近60的他還要撫養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艱難。
在無正當理由啟動司法程序的情況下,新晃法院向原中興公司的上級主管單位湖南省有色金屬管理局發送了司法建議書,希望考慮楊萬平的實際困難,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為其籌集賠償款餘額,妥善化解該案。
司法建議發出後,湖南省有色金屬管理局局長親自到新晃與縣委書記、縣長共商解決方案,最終由民政部門對其進行了救濟。
針對當前涉訴信訪案件高企不下的局面,該院和相關部門共同建立多元化解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有3起信訪案件當事人通過該機制得以救助罷訪。
對於從個案審理、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和情況,該院也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建議,有效地預防了矛盾的發生。
新晃某樓盤50多戶業主起訴開發商逾期交房,考慮到縣裡正在開發的大部分樓盤都存在類似問題,一旦判決極有可能引發不良連鎖反應,該院及時向縣有關部門發出建議,共同協調處理此事。最終,案件得以全部撤訴,避免了矛盾的發生。
院長李瑛認為,司法建議是審判之後的社會責任承擔。從辦好個案出發,著眼糾紛從源頭上解決,能夠實現審判、執行工作效應最大化,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