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12歲的陳芸是巴南某中學初一學生,9月12日,因與一已輟學的女同學曾有矛盾,她當天約對方出來“談判”,不想遭5個十四五歲的少女圍着輪流扇耳光。當晚天空下着雨,陳芸被打倒在地,全身都溼透了,卻因害怕不敢求救。目前,巴南區警方已介入調查。
約對方小區“談判”
昨日,記者在巴南區人民醫院第二住院部的病牀上見到陳芸,陳芸很瘦,1.5米的身高只有70斤重,還發着燒。記者看到,陳芸的背部還留着四五道紅印。陳芸告訴記者,這些紅印都是遭高跟鞋打在背上留下的。從陳芸媽媽夏昌蓮手機裏留下的事發後的照片,記者看到,陳芸的眼睛當時被打得又紅又腫。
陳芸緩緩說出整個事件的緣由。“打我的張麗比我大兩歲,在同一所學校唸書。”陳芸說,張麗已沒讀書了,在附近一歌城上班,在她六年級時,因跟同學吵架得罪過張麗,張麗也曾在學校打過她耳光。
如今陳芸上了初一,以爲已經平靜。可9月12日這天,學校高年級一個叫李玉的女孩來問陳芸“想不想打張麗?”
“當時我是想找張麗出來把事說清楚,如果我說不想打,她肯定不會來見我,我只有把她激出來。”陳芸就隨口答應“想”,李玉對張麗這麼一說,張麗很快就趕到陳芸居住的龍井佳園小區,隨行的還有另外5個年紀相仿的女孩,聲稱要把事情“了結”。
遭到5少女圍毆
“我沒想到她們會來這麼多人,我並不是真的要打張麗。”陳芸說,張麗來後上前就是一耳光,“接下來她們就輪流打我,先是一人一耳光,然後就用腳踢,踢完後還將高跟鞋脫下來打。”陳芸說,6個人中有5個都動了手。當時與她隨行的還有兩個同小區的同學,但都被嚇得不敢說話。“我在地上滾,全身都打溼了,但我不敢大喊。”陳芸說,整個過程持續了近半個小時。
昨日,記者趕到龍井佳園小區,保安易師傅介紹,當晚近9點鐘,他正準備關大門,突然有個老太跑來稱在小區裏有幾個女孩在打一個女孩。“我立即趕過去,看到幾個女孩正往大門走,便問怎麼回事。”易師傅說,幾個女孩表示要出小區撿手機,他也詢問了坐在地上的陳芸,陳芸只說自己摔了一跤。
“我仔細一看,哪裏是摔的嘛,分明就是被打了。”易師傅背起女孩來到保安室,發現陳芸已處於半昏迷狀態,他急忙撥打了陳芸家人的電話。
“當時看見女兒時,她整個左臉都被打腫了,神志不清,我急忙將她抱到醫院。”陳芸的母親夏昌蓮說,她們家是單親家庭,她每天都在魚莊工作到半夜。當天她正在上班,一接到電話立馬就趕回小區,爲了照顧女兒,已經幾天沒去上班了。
陳芸的病例顯示,她頭面部及胸部軟組織受傷。夏昌蓮說,孩子住院已花了近3000元,實在是拿不出錢了。
兩女生與被打者無過節
記者從陳芸的學校瞭解到,毆打陳芸的5人中,包括張麗有3人已輟學,另外還有兩人是陳芸同一個學校高年級的學生呂曉和劉蕾。
呂曉的媽媽姜顏梅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接到學校老師的電話後,她才知女兒闖了禍。“我跟她說過幾次了,幾乎是天天都在囑咐她,不要跟社會上的人有來往。”姜顏梅說,女兒與陳芸並不認識,也沒過節。呂曉在家裏很懂事,她完全沒想到孩子會做出這樣的事。劉蕾的父親說,他回家跟女兒談了心,女兒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兩位家長表示,將安排時間把女兒帶到醫院看望陳芸。
“陳芸是個很文靜的女生。”昨日,班主任陳老師趕到醫院看望陳芸,陳老師說,陳芸在班上與同學相處很融洽。
警方將做傷情鑑定
記者通過多方努力,也沒有聯繫到張麗本人。“我曾與她們見過一次面,提出想見見她們的家長,可這3個女孩都表示父母早就不管她們了。”昨日,陳芸所在學校德育處陳主任表示,事發後他曾將張麗等3個輟學少女叫到學校瞭解情況,她們都只有十四五歲。
陳主任表示,警方已就此展開調查,一旦警方調查有了結果,學校將對呂曉和劉蕾進行警告或處分。昨日,記者從巴南警方瞭解到,他們將對陳芸做傷情鑑定,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中學生鬥毆受傷學校家長學生三方擔責
阿豪是萬州一民辦中學住讀生,因瑣事跟同學小剛發生糾紛,阿豪在毆打小剛的過程中,左膝受傷骨折。昨天,記者從萬州區法院瞭解到,法院判決由學校、小剛的家長及阿豪自己各承擔20%、50%、30%的責任。
2010年8月,阿豪在萬州一民辦中學上初一,阿豪與小剛在同一寢室,小剛睡上鋪,阿豪睡下鋪。當年11月18日,小剛在上鋪疊被蓋時不慎將阿豪的頭觸到了,雙方發生口角。爭執中,阿豪用飯碗砸向小剛,但未砸中,經同學勸解,糾紛得以平息。當天下午上體育課時,阿豪去找小剛賠砸壞的飯碗,並用腳踢小剛,小剛用雙手抓住阿豪踢出的腳一扭,阿豪跪倒在地致左膝受傷。小剛等人將阿豪送到學校醫務室,後來,阿豪經西南醫院診斷爲“左膝前交叉韌帶止點撕脫性骨折”。阿豪的傷殘等級經鑑定爲九級,治療共花了醫療費約2.6萬元。
隨後,阿豪家裏將小剛及其父親和學校告上法院索賠,萬州區法院審理認爲,阿豪自身存在明顯過錯,小剛也應承擔相應過錯,同時,學校管理存在疏漏之處應承擔相應過錯責任。法院一審判決:阿豪自行承擔30%的責任,小剛的監護人負擔50%的賠償責任,學校負擔20%的賠償責任。(文中人物爲化名)
編後
幾個花季少女本該在學校讀書,卻輟學“混社會”,圍毆小自己幾歲的小女孩,手段如此殘忍;一個初一男生,爲了同學無意中腳碰到自己的頭就大打出手,反造成自己在打鬥中受傷落下九級傷殘。這些悲劇本不該發生。
面對頻頻發生的“少女暴力”、“校園暴力”,我們的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最應該反思的是家長和學校,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知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應當是對孩子的人格培養。學校和家長不能只追求知識教育,還要注重孩子的道德教育,從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做起。
讓孩子懂得尊重他人、關愛他人,讓孩子學會如何正確處理和麪對生活中與他人的矛盾糾紛,這樣才能樹立起健全的人格心理,只有內心陽光,他們的生活才能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