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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機肇事後不僅沒有停下來搶救傷者,反而加速逃逸。爲逃避打擊,還從網上下載別人信息充當“替罪羊”。目前肇事逃逸的司機王某被抓獲。
9月5日下午16時許,在濟寧鄒城市濟鄒新路兗礦物資部門口,一輛滿載水果的三輪車被一輛疾馳的商務車撞出十幾米遠,水果散落一地,駕駛人被撞出幾米後重重摔落在地上。然而,疾馳的商務車並沒有停下來,而是繼續向西疾馳而去。鄒城市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接到報案後立即奔赴事故現場,三輪車駕駛人曹某下肢多處骨折,意識雖然清醒但只能提供出肇事車是一輛綠色商務車,號牌完全沒有看清。據報案人王女士稱,肇事車的號牌開頭是魯H末位是98,但是中間的數字沒有看清。
事故科民警隨即對案發地附近的監控錄像進行排查,發現一輛牌號爲魯HV5*98的綠色三菱商務車當日下午在物資部加油站加過油。民警對比案發現場肇事車輛的殘骸和該車在加油站加油的錄像,認定該車具有重大作案嫌疑。9日,孔警官在鄒城某汽修廠找到了這輛車。民警立即聯繫了車主張女士,張女士稱自己的車早已轉賣給王某,只是尚未辦理過戶手續。隨後,張女士向民警提供了該車轉賣協議。民警10日上午對王某進行第一次訊問,王某稱自己的車當天借給了某工地的陝西籍民工季某,季某在返還車時說是撞了路沿石,並給了自己300元維修費用,今天才知道自己的車出了交通事故的。隨後,王某提供給民警一張季某的身份證複印件。民警審查季某的身份證信息時發現,與身份證信息相符的“季某”壓根不存在。
隨後,民警於9月12日加大了對王某進行訊問的力度,在大量證據面前,王某最終對肇事逃逸並僞造事實供認不諱。王某稱事發後想到自己的C1證是不能駕駛商務車的,便一時腦熱就產生了逃逸的念頭。至於提供的季某信息,不過是自己虛構的一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也是自己從網上下載的然後又編了個號碼打印出來的。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