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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消費者購買新手機出現故障,屢次返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在與商家協商退貨未果的情況下,向工商部門投訴終獲賠償。
前一段時間,薊縣西龍虎峪鎮某村民楊某在城內某通訊營業廳參加交話費贈手機活動,花費1999元購買了一部HTC牌手機,在使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手機出現了死機、電池過熱的情況。楊某立刻將手機拿到該營業廳進行修理,營業廳將手機進行了返廠檢修,於半月後返回楊某,但還是存在電池過熱現象。楊某沒有當場拿回手機,繼續要求營業廳予以消除此故障,營業廳又將手機返廠,此次返修廠家更換了手機主板,一個月後通知消費者將手機取回,消費者發現雖然電池過熱現象沒有了,但手機下滑鍵不能使用。在將近兩個多月的時間裏,手機一直在返廠、修理,且最終手機還沒有完全被修好,此間通訊營業廳也沒有爲消費者提供備用機,消費者感到非常生氣,要求退貨。營業廳只承諾將手機返廠再進行檢修,拒絕退貨。楊某來到工商薊縣分局消保科進行投訴,工商幹部在充分了解情況後,組織商家和消費者進行面對面調解,同時將《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有關條款向雙方進行了解釋。最終營業廳同意爲楊超月退掉手機,返還手機款1743元,消費者對此結果表示認可。(通訊員韓雪梅耿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