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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超載,一直是公路運輸中存在的一個大問題,爲控制超載超限車輛,保證道路安全,各地都曾出臺過多項舉措。爲了治理超載,河南鄭州還在多處設立了流動治超點,但治超行動卻悄悄走了形。最近,有不少司機向記者反映,流動治超並未取得顯著效果,反而使得某些超限超載監測站變身成爲了收費站,甚至出現了以購買月票來代替超載罰款的行爲。
位於鄭州市西南的鄭密路,是由新密和滎陽進入鄭州市區的必經之路。這裏也是貨車超載的重點監控區域。但在鄭密路上,記者看到,十分鐘左右的時間,有數十輛裝滿了沙石的貨車絕塵而去。當地司機介紹,這些貨車都經過改裝,每一輛車都超載100%。
從8月10日開始,鄭州市治超辦、市公路局聯合對鄭州超載水泥罐車及其他超載貨車進行了爲期60天的專項治理。一個多月過去,在鄭密路上,超載車輛仍隨處可見。而實際上,僅在鄭密路附近就至少有三個流動治超點,分別監管周邊往來鄭州、新密和滎陽的貨車超載情況。但密集分佈的流動治超點並沒能阻擋超載的貨車在公路上飛馳。三個路政大隊管轄,三個流動治超點爲何還限不住超載?司機們認爲,路政部門的工作重心不在監管。
對於不同級別貨車的超限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以常見的四軸貨車爲例,車貨總重不超過40噸。而2011年9月出臺的《河南省公路超限運輸檢查站管理暫行規定》中也提到,對於超過認定標準100%(不含)到300%(含)的貨車,將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但在100%到300%之間,超載多少處以何種級別的罰款,並沒有明確規定,這就給了當地路政部門較大的“自主”空間。在鄭州,這罰款的“自主空間”又演變出了新的形式。司機們說,罰款還能以“一個月”爲週期一次性買斷。
一名司機對記者說:“你買月票吧,一月掏2000元左右。你不買月票吧,逮着就罰個四五千、五六千。”
司機們反映,以月票的形式對貨車進行罰款已經有一年多了,這在鄭州貨車司機中已是公開的祕密。而所謂的月票,實際上是一張正常的超限貨車罰款單。一名內部人員向想要購買月票的司機詳細介紹了遇到路政時,這張小小的罰單所起的作用。
在新密市王家窩超限超載監測站,門衛向記者證實,這裏確實出售月票,一輛四軸貨車交費1200元后即可保證一個月免交罰款。面對前來諮詢的司機,超限站的工作人員則比較警惕,儘管這名工作人員強調只是罰款而非辦理月票,但他也承認,在這裏辦理之後,罰款一次可以管上一個月。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辦理月票的具體事宜需要和他們的鄭隊長聯繫。在接到司機的諮詢電話後,這名鄭隊長表示,四軸車1200元的月票一分錢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