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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翔一個月收入僅兩千元的80後,竟然辦了25張信用卡,因其透支,父母無奈賣房爲兒還債。這樣離奇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就想不通,銀行爲什麼要發那麼多信用卡給我兒子,他明明還不出錢,這不是害人嘛!”老夫妻的肺腑之言無疑折射出目前銀行拓展業務的怪相。
熱水杯、時尚玩偶……現在馬路街頭“申請即送禮品”的信用卡辦理業務,讓許多人的皮夾中都少不了信用卡。然而,輕鬆獲得的信用卡在帶來了消費的滿足和瀟灑的同時,也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銀行“驢打滾”式的滯納金和相關罰息,讓許多人在滿足了一時“快感”之後,伴隨而來的是無盡的煩惱。
對於許多消費者來說,在辦理信用卡的時候,首先關注的肯定是能透支多少錢,而對於罰息條款等內容往往會忽視。從專業角度來說,有關的辦卡人員是有義務提醒的,然而在目前的市場上,究竟有多少銀行的業務員會這樣做呢?更讓許多人感到困惑的是,有時已經還了絕大部分的欠款,銀行依然會按照全額罰息,這樣的霸王條款,無疑讓許多消費者“栽跟頭”。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2012年第一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截至第一季度末,全國累計發行銀行卡31.02億張。2012年各全國性上市銀行的半年報顯示,信用卡的透支額規模增長很快。在銀行卡與日俱增的同時,因銀行卡而引發的民事糾紛甚至刑事犯罪也時有發生。特別是有的銀行往往在一些晦澀難懂的條款上做足文章,看似給了消費者非常大的優惠,實則埋下了不小的“地雷”。比如:有的銀行會爲客戶主動提高信用額度,但其結果就是將臨時額度全部計入賬單最低還款額,持卡人稍有不慎將可能被“罰息”。
從一個企業的社會責任來說,銀行對於信用卡的審查工作應該做到細緻嚴謹,對個人提供的身份材料(職業、地址、收入情況等)的真實性進行覈實,應該要進一步完善個人風險評估機制,根據不同人羣的消費能力作出合理的評估,發放合適額度的信用卡,強化對持卡人用卡的有效監控,科學預警,防範惡意透支的發生;在受理信用卡申辦的同時,要對客戶作必要的義務交待和風險提示,對於信用卡超過免息期的高額罰息要詳細講述清楚。銀行之間對於信用卡的個人不良信用應形成信用共享,嚴格控制個人在多家銀行申辦信用卡,從而杜絕在多家銀行惡意透支的案件發生。
我們固然需要消費者能夠保持頭腦清醒,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學會透支信用卡,但我們更希望銀行能夠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不要再讓信用卡使用中的疑惑,成爲對消費者的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