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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熊佳焰通訊員粵交綜)昨日,省交通運輸廳公佈了交通系統“三打兩建”的最新成果,廣東共打掉交通運輸行業欺行霸市團伙42個,查處製假售假案件12宗,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0宗,其中通報了韶關市梅花治超站、清遠市行政執法局、惠州市龍門縣交通局、江門開平市交通運輸局等4宗違法違紀案件。
韶關市梅花治超站:
治超人員收錢私放超重車
韶關梅花治超站領導和工作人員通過關照駐站物流公司業務和日常經營,收取其賄賂,過年過節收“紅包”,個別執法人員還與中介勾結,向司機收取“放車”費,私放超重、改裝車輛。其中,原站長王建國關照永邦物流公司貨物轉運業務,共收受賄賂合計31.6萬元。原站長張紹彪先後6次以過春節、中秋節的名義收受永邦物流公司老闆張耀新賄款共計13.1萬元。副站長鬍永忠先後7次收受永邦公司老闆譚國鋒送的共計2.7萬元,胡還與中介人員曾光等人勾結,向司機收取“放車”費,私放超重、改裝車輛,共收賄賂3.86萬元。交通執法中隊中隊長謝旭明多次降低或不處罰違章車輛,收受他人好處費。副站長李宏威、原副大隊長饒輝文、協助副站長李宏威等均收受賄賂,金額從幾千至幾萬不等。目前,以上人員的非法所得已全部追繳。
8月6日,韶關市曲江區法院對梅花治超站原站長王建國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
龍門縣交通局:
執法幹部收“信息費”通風報信
2011年7月下旬,惠州市龍門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平陵中隊副中隊長李旭戈,龍門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科員譚金富、樑金榮,龍門縣交通運輸局交管站交管員劉勇堅,在“金龍大道”龍門段等路段治理超限運輸執法時,多次以提前發短信或打電話的形式通知違法司機或車主,幫助超限車輛避開檢查,或不處罰而放行。從2011年8月至12月間,該4名嫌疑人收取了5次“信息費”共計29700元。今年8月4日,龍門縣法院對以上4人判決1年4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不等。
龍門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中隊副中隊長李偉堅也涉案,7月4日,龍門縣法院對李偉堅判決8個月有期徒刑。
開平市交通運輸局:
領導收好處費關照違法車
江門開平市交通運輸管理總站兼開平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人李文海,在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在治超中收受個體運輸老闆馮某的好處費50000元、何某的好處費28000元,並對上述兩人的超限超載車輛給予關照。今年2月23日,李文海到檢察機關投案自首並退回所收贓款78000元。8月1日,經開平市法院判決,李文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沒收個人財產20000元。
清遠市行政執法局:
多名執法隊長關照超限車
清遠市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四大隊大隊長鍾永林、一大隊副大隊長劉滿池,二大隊副大隊長羅金華、劉藝強和中隊長陳小剛等5人在治超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了多家混凝土公司、個體運輸老闆和部分社會“看風”人員的財物,爲超限超載車輛減輕處罰或不查。他們特殊關照的方式有:一是對嚴重超限車輛以揚撒或無從業資格證等處罰較輕的方式來處罰;二是過磅時通過壓偏電子磅的方式減輕載重量來規避卸貨或減輕處罰;三是收受有關公司或人員的好處費後,不查或少查其超載車輛;四是對超限超載車輛以下限處罰。
7月18日,清遠市監察局對鍾永林、羅金華、劉藝強等3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劉滿池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陳小剛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來源: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