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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促進法學教育與司法實踐的緊密結合,實現法院與高校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培養造就卓越法律人才,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2008年以來,市高院大力加強與高等院校的合作,以建設法學教育實踐基地爲抓手,全面構建雙向交流機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強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先後與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等共建國家級法學教育實踐基地,與天津師範大學、天津理工大學等共建市級法學教育實踐基地,並將高院、中院及濱海新區法院漢沽審判區作爲實踐教學基地,向高等院校開放,爲增強法學院校學生服務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搭建了良好平臺。二是加大師資雙向交流力度。建立雙向交流師資庫,市高院組建由現任高、中院部分領導和資深法官20人組成的實踐基地兼職教師隊伍,相關高校組建專職教師隊伍,共同承擔學生在法院實習期間的法學實務、實踐類課程或專業課程教學工作,編寫實踐性教學教材。互派人員講學授課,市高院先後邀請27名法學學者到法院講學;選派60餘名審判專家或優秀法官到法學院校授課,參與法律人才的教育培養。三是全力做好高校實習生教育培養。嚴格實習生管理,做好專項保密教育和實習鑑定等工作。拓寬實習生培養渠道,組織實習生觀摩庭審,擔任書記員或法官助理參與案件審理,開展模擬法庭大賽,研討疑難案例和司法解釋;安排實習生深入基層審判一線、訴訟服務中心、社區街道,以法律服務、走訪調研等多種形式,瞭解社情民意,提升實踐能力和抵制錯誤法律思潮侵襲的能力。四是共同開展專題調研。爲獲得專家學者的智力支持,建立專家諮詢制度,成立專家諮詢委員會,高校師生與法院幹警共同研究重大司法實踐課題,對解決司法難題另闢蹊徑、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議,並積極促進成果轉化。五是聯合開展在職教育。與南開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合作建立法律人才繼續教育培訓基地,以基層法官爲培訓重點,定期選派人員進修學習,接受最新理論研究成果,進一步提高了廣大幹警的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2008年以來,全市法院在高等院校培養法律碩士273名。(天津政法報 張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