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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7歲的女青年文某認識了同在駕校學開車的王某,認識約一週後,文某在請王某吃晚飯期間趁王某不備,偷走王某3000餘元現金。9月18日,公安機關以文某涉嫌盜竊罪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12年7月9日下午17時許,文某因自己考駕照科目三過關了,來到株洲市天元區王某的飯店請王某夫婦吃晚飯,王某夫婦欣然答應。當晚20時30分許,王某丈夫吃完飯後先離開了,留下王某、文某二人還在該飯店某包廂內吃飯。隨後,文某與王某約好吃完飯後二人去附近另一家夜宵店繼續吃夜宵。
當晚21時許,已喝了不少酒的王某半醉半醒,一時忘記了自己裝有錢包的挎包還放在吃飯包廂的飯桌旁,因而走出包廂去飯店吧檯拿自己的錢包,準備與文某外出去吃夜宵,走到飯店吧檯沒找到錢包後才記起自己錢包放置的地方,王某遂返回包廂拿自己的錢包,打開錢包查看發現少了3020元現金,只剩下215元現金。
此時,王某飯店已經打烊,沒有服務員在飯店裏,且王某離開包廂去飯店吧檯找自己的錢包時只有文某一人在包廂裏,因此王某懷疑是文某偷走了其錢包內的3020元錢,遂問文某是否拿走了她的錢,而文某不予承認,王某隻好向公安機關報案,民警聞訊趕來後,當場從文某身上查獲被盜的3020元。經審訊,文某供認自己趁王某外出包廂之機,偷走王某錢包內的3020元錢並分別藏於自己攜帶的挎包中和身着的內褲裏。(吳永平袁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