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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明膠和油酸鈉製成的假豬耳朵冒充真品高價銷售,江西省贛州市流動商販楊洪生日前被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12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3月至4月期間,楊洪生先後5次以2.75元每公斤的價格購得主要成分爲明膠和油酸鈉的假豬耳朵共計730餘公斤,進行加工滷製,冒充真豬耳朵。隨後,楊洪生在章貢區及贛縣各菜市場銷售假豬耳朵650餘公斤,銷售金額爲15000餘元,獲利人民幣6000餘元。
今年5月,贛州市針對網民曝光的“人造豬耳朵”事件迴應稱,在今年4月初開展的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專項活動中,贛縣工商局工作人員在市場巡查時發現一流動攤點銷售非法加工的滷豬耳朵並予以當場收繳。經調查瞭解,滷豬耳朵非法加工點位於章貢區沙河鎮,章貢區工商局隨即進行了調查、依法查封,當場查扣75公斤滷豬耳朵。隨後,章貢區公安分局依法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