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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慘案首犯糯康由老撾依法移交中方。 |
湄公河“10·5”中國船員遇害案將於今日開庭審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庭審前夕,記者在關押地點先後見到了糯康、桑康、依萊等被告人,與他們進行了面對面的對話。
●糯康:
我對不起受害船員
記者眼前的糯康,其眼光中已不復數月前被捕時閃現的暴戾。糯康是緬甸大其力人,身高1.68米,體態中等,曾是大毒梟坤沙的手下,外號“教父”,能說緬語和泰語。
“你是因爲什麼被中國司法機關逮捕和起訴的?”記者問。
“因爲2011年10月5日劫持中國船,殺害了13名中國人。”糯康對自己涉嫌的犯罪十分清楚。
“‘10·5’案件是不是你們組織實施的?”
“是我們組織實施的。”
“爲什麼要選擇中國船隻作爲犯罪目標?”
“因爲這兩艘中國船拉了緬甸兵和老撾兵來攻打我們的駐地,所以要報復這兩艘中國船,要教訓他們。”
“你們組織的首領是誰?”
“我們組織的首領是我。因爲我名聲在外,他們都叫我大哥、老大。”
“你是否想過實施這次犯罪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做的這個事情大錯特錯,對不起受害的13名中國船員,我向13名船員家屬道歉。我將尊重中國法律對自己的裁決,希望中國政府和中國法律能對我從輕處理。”
“關押期間,你的相關權利是否得到了保障?”
“在看守所裏管教對我很好。中國司法機關將對我起訴和審判,爲我提供了法律援助,提供了律師辯護人。我尊重中國的法律。”
●桑康:
希望得到從寬處理
糯康集團二號人物桑康,男,1951年生,目前爲泰國籍,撣族。在糯康集團內部,桑康負責財務管理和隊伍訓練等事宜。由於桑康年齡比糯康大,而且原來在坤沙部隊內地位比糯康要高,所以糯康對桑康比較尊重。
“你是因爲什麼被中國司法機關逮捕和起訴的?”記者問。
“因爲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參與劫持中國船隻、殺害中國船員,被中國司法機關逮捕、起訴。”桑康說。
“你們爲什麼要選擇中國船隻作爲目標?”
“這兩艘船在湄公河一是沒交保護費,再一個是曾經幫助老撾、緬甸軍方來攻打我們。”
“關押期間,是否保障了你的相關權利?”
“在關押期間,因爲我不懂漢語,中國司法機關爲我指定了翻譯,還爲我聘請了律師。”
“你現在有什麼想法?”
“犯了罪,做錯了,希望得到從寬處理。”
●依萊:
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三號人物依萊,泰國名叫依依扁。當過8年和尚,後來加入坤沙部隊,還加入過其他部隊,由於待遇不好,又加入糯康組織。依萊在糯康集團內部負責情報,販運毒品和收取保護費通常也由他出面。
“你們爲什麼要選擇中國船隻作爲目標?”
“糯康對我說,第一,中國船隻曾拉着兵攻打散佈島,第二,在湄公河上下不交保護費。”
“爲什麼要把毒品放在中國船上?爲什麼要與泰國不法軍人聯繫做這件事?”
“糯康爲了栽贓、報復殺害中國船員,所以聯繫這些泰國軍人出面,讓他們在船上查獲毒品,就可以立功升官,我們可以獲得進出泰國水域的方便,還可以獲得他們提供的武器彈藥。”
“你是否想過實施這次犯罪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你現在有什麼想法?”
“糯康吩咐我去做的,當時沒多想就去做了,事發之後,我知道自己錯了,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我願意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
-新聞背景
湄公河慘案大事記
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緬甸水域遭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
2011年12月10日: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儀式在西雙版納關累港舉行,四國聯合巡邏執法正式啓動,湄公河國際航運開始恢復通航。
2012年4月25日:在中老警方合作下,湄公河慘案首犯糯康在老撾被抓獲。此前,糯康犯罪集團三號人物依萊、二號人物桑康等先後落網。
2012年5月10日:湄公河慘案首犯糯康由老撾依法移交中方。當日,糯康被押送抵京。中國公安機關在機場向糯康宣讀了對其的逮捕令。
2012年7月2日:泰國警方表示,通過調查證實9名泰國軍人殺害中國船員。當天,泰國警方對9名軍人發出逮捕令。這些軍人面臨兩項指控:參與殺人、藏匿屍體。泰國警方同時證實,中國商船沒有夾運毒品。
2012年7月19日:老撾應邀派工作組來華提審糯康等犯罪嫌疑人。
2012年8月6日:泰國警方來華提審糯康等犯罪嫌疑人。
2012年8月12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10·5”湄公河慘案的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別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2年8月21日:緬甸軍警聯合工作組來華提審糯康等被告人。
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慘案將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相關新聞
泰國6名警察作證
19日,昆明機場迎來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泰國警察總署副總警監班西里率領6名警察和10名證人,專程來華爲“10·5”案件庭審作證,指證糯康等被告人所犯罪行。這是首次有外國警務人員在中國出庭作證。
審判期間,泰國、老撾分別組團來華出庭作證。泰國代表團明確表示,此次專程來華出庭作證,系落實今年7月中國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與泰國總理英拉、副總理差林和陸軍司令巴育的會晤精神,希望通過雙方共同努力,依法公正處理涉案人員,嚴懲犯罪分子。泰方還對其少數不法軍人涉案造成中國公民遇害表示痛心,表示將繼續與有關國家加強合作,依法從速、公正審理涉案人員,給泰中兩國人民滿意的交代。
緬泰曾希望引渡糯康
湄公河慘案明顯的特徵是“兩頭在外”:案件發生在境外,作案人員是外國人,而且13名受害者都已死亡。這給偵查工作造成極大困難,沒有國際合作將寸步難行。
專案組審訊組組長、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戚毅介紹,糯康集團一些成員在老撾、緬甸落網後,專案組先後派員多次赴老撾、緬甸開展審訊工作。應中國邀請,老撾、泰國和緬甸三國派員來華提審了糯康等犯罪嫌疑人。
今年4月25日,湄公河案件主犯糯康在老撾落網;4月27日,劉躍進持國務委員孟建柱的兩封親筆信赴老撾,分別交給老撾國防部長和公安部長,要求老撾將糯康移交中國。
“當時緬甸和泰國都希望引渡糯康。緬甸說糯康是緬甸人,泰國說糯康在泰國作案。”劉躍進介紹,“我們提出,糯康是湄公河案件主犯,他殺害的是中國人,必須移交給中國。最後,老撾同意了我們的要求。”糯康被移交中國,標誌着湄公河案件偵破取得了關鍵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