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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6月30日前黃標車提前淘汰可獲兩次購車指標
本報訊(記者杜娟)爲了鼓勵黃標車的淘汰,在明年6月30日前,提前淘汰的黃標車可獲得兩次購車指標。昨日,市環保局公佈了具體操作辦法,要通過環保部門的審覈才能獲得更新指標,如果車主對審覈結果存在異議,還可以提出複覈。據悉,目前廣州還有17.6萬輛黃標車,如果全部提前淘汰將對空氣質量的改善有很大幫助。
根據規定,在明年6月30日前,個人名下持有有效黃色環保標誌的中小客車報廢或轉出廣州市,在不改變車輛所有人和使用性質的條件下,不僅可以直接取得一次購車指標,新購車輛再次報廢、轉出的,還可直接取得一次新購車指標,無需參加搖號或競拍。而普通車報廢或轉讓後只有一次直接購車指標。
昨日,市環保局公佈了《廣州市個人名下轉出、報廢中小客車黃色環保標準有效性審覈暫行辦法》,如果要獲得兩次購車指標,必須先通過環保部門的審覈,而車輛必須符合兩個條件:個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且已完成辦理轉出本市或報廢手續的中小客車;已於2012年10月31日前在本市環保部門取得黃色環保標誌。而該審覈工作由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具體負責。
辦理程序
1.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轉出本市或報廢等車輛的車牌號碼、車輛識別碼(車架號或VIN號)等信息發送至“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
2.“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上傳的信息進行自動篩選,將個人名下轉出本市或報廢的,且在2001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車或在2006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車信息發送至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3.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在收到有關信息後,按規定進行黃色環保標誌有效性審覈,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審覈結果發送至“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
4.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服務中心根據車主申請,以及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上傳至“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的審覈結果,按有關規定發放更新指標證明文件。
5.車主申請更新指標時(登錄“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jtzl.gzjt.gov.cn),對黃色環保標誌有效性審覈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個人更新指標申請”頁面按照提示點擊“申請複覈”按鈕提出複覈申請。
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在收到複覈申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複覈,並將複覈結果反饋至“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經複覈審覈結果改變的,按複覈結果發放更新指標證明文件。
此外,廣州市中小客車黃色環保標誌有效性審覈工作諮詢電話:8319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