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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趙琦玉通訊員/林勁標)隨着蘋果與唯冠IPAD商標權糾紛案的落幕,富邦保險申請唯冠公司破產清算案有了新進展。昨日上午11時25分,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終審宣判,裁定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富邦保險申請唯冠公司破產清算一案。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其破產清算。唯冠公司主張其名下“IPAD”商標價值巨大,可以清償債務,不同意進行破產清算。深圳中院經審理後作出裁定,以登記在唯冠公司名下的“IPAD”商標價值尚未確定,尚無法認定唯冠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爲由,裁定不受理富邦保險的申請。
富邦保險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省高院先後召集雙方兩次開庭。省高院審理認爲,登記在唯冠公司名下的“IPAD”商標作爲唯冠公司的無形資產,具有相應經濟價值。在該資產未進行處置以前,尚無法準確確定唯冠公司的資產狀況。二審期間,唯冠公司與蘋果公司、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就上述商標權的處置問題達成和解協議,以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的方式解決“IPAD”商標過戶到蘋果公司的問題。法院已根據蘋果公司的申請,辦理該商標的過戶手續。據此,唯冠公司的資產狀況在二審中得到明晰,其資產價值低於在原審自認的債務2.8億美元,資不抵債的事實可以確定。原審法院已經具備受理富邦保險申請其破產清算申請的法定條件。
根據二審查明的新事實,廣東高院依法作出裁定,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富邦保險申請唯冠公司破產清算一案。
(來源:南方日報)